很多人都以为拍马是很容易的事:只要脸皮够厚,人人皆可为,只不过常人往往不屑为之罢了。本人以前也持类似的看法,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读到了唐朝人杨再思的故事。
如果借鉴古人称高手为圣手的语言习惯,书法高超的称书牍圣手,医术高明的称国医圣手,那么我愿称杨再思为拍马圣手。
杨再思,名,字再思,正儿八经明经出身,满肚子圣人之言,却偏偏走上了拍马逢迎、献媚邀宠的道路,而且一条道走到黑,一辈子不曾有丝毫动摇。
杨再思一生中最“出圈”的“拍马作品”,当数那个堪称精妙绝伦的“莲花颂”。
当时,武则天以女帝南面天下,喜欢豢养男宠。要成为当红男宠,首要条件当然是能够拿得出手的姿容。张易之、张昌宗兄弟因姿容出众,以色事上,颇得女帝欢心,一时炙手可热,身边自然围了一大圈溜须拍马者。
至于拍的角度,颜值方面显然最易入手。那时比较流行的拍法,是夸张昌宗长得面如莲花。“美人如花”的夸法虽有简单直接、粗暴有效的好处,被夸者也往往乐于受用,但毕竟还是失于流俗,略显粗愣笨拙。
这时,“拍马圣手”杨再思出场了。他仅仅只是简单挪动了几个字,一句俗套话立刻焕发出堪称“惊艳”的新生命——《旧唐书》载杨再思言:“人言六郎(张昌宗小字)面似莲花;再思以为莲花似六郎,非六郎似莲花也。”
别人都夸六郎美得像一朵莲花,杨再思却能独出机杼,反其道而行之:哪里是六郎美得像莲花,分明是莲花美得像咱们六郎嘛。原话的言下之意,是六郎沾了莲花的光,经杨再思一改,好嘛,莲花倒反过来要蹭六郎的流量。
史书说杨再思“佞而智”,“莲花”一说足见其急智,只是这智用的显然不是正经地方,因而其智愈巧,便愈见其人之佞。以色事人的“面首”本来就已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丑类,杨再思谄媚如此,同僚贱之,后世轻之,也就不足为奇了。《新唐书》在讲完这个事情之后,史官下以“巧諛无耻”的按语,就差直接骂街了。
而厚颜无耻,正是杨再思之所以能成为“拍马圣手”的关键要义——只要能献媚邀宠,面子、风评啥的,人家压根儿不在乎。小小男宠,固然卑贱不堪,但他的背后可是能够掌握生杀予夺的一代人主。打狗尚且要看主人,拍马怎么能不瞧后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