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对于故事本身,笔者更喜爱世界名侦探们独有的气质风格,比如骑士福尔摩斯、修道士波罗、牛仔奎恩以及儒士狄仁杰。他们活跃在各自的维度空间,用精彩故事展现变化的时代、不变的人性,以及永恒的正义追求。
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非典型绅士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大名应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位由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侦探形象可称得上“侦探鼻祖”。
我们可以从福尔摩斯身上,看到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绅士的形象:他身高大约183厘米,身材修长消瘦,经常拿着烟斗和手杖,外出时经常戴着黑色礼帽,拥有高超的剑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他出生于英国乡绅家庭,受过良好的大学教育,家族成员也非常优秀,比如有一位在政府部门任要职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在《希腊译员》等少数案件中有出现;福尔摩斯富有科学精神,对药物和医学有深入的研究,这很符合当时的主流趋势。福尔摩斯非常重视对犯罪现场的考察,利用鞋印、车胎痕迹、指纹等进行分析,精确推导案发过程。英国皇家化学协会曾为福尔摩斯颁发荣誉会员称号,使他成为首位获此殊荣的虚构人物。
如果福尔摩斯完全是一位生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典型的英国绅士,那么这个人设本身可能就要乏味得多:比如他应该更温文尔雅,说话谦虚委婉,家里收拾得整洁明亮,喜欢和友人喝下午茶。而不是在家里穿着宽松睡衣、拖鞋,练习射击,时不时给自己注射点儿可卡因,听到有趣的案件就会化身人形猎犬。福尔摩斯是一个孤傲自负,既有丰富的想象力,又有严谨的推理能力,能够不露声色地侦破案件,出其不意地让雇主或罪犯醒悟的人。一个细心温柔,看到小女仆对地上血迹惊恐不已,会立即用围巾遮住血迹的人,我更愿意称之为“福尔摩斯骑士”。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故事,大多发生在一战前,这是日不落帝国的鼎盛时期,也是欧洲各国的帝国时代。《四签名》提到了英属印度的大批珠宝,《波西米亚丑闻》中的故事与奥匈帝国的波西米亚贵族有关。随着工业革命浪潮的兴起,英国原有的社会制度、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个背景下发生的犯罪以及福尔摩斯的处理方式,体现出英国人骨子里钟爱的中世纪骑士精神——相比于程序正义,更注重结果正义。
据统计,在福尔摩斯的探案生涯中,有22%的罪犯被他放走了,加上罪犯死亡、逃走等情况,真正移送警方的只占33%左右。比如在《米尔沃顿》的案子里,福尔摩斯和华生目睹了深受敲诈之苦的罪犯杀死了臭名昭著的讹诈专家,他们明确表示自己同情犯人,而不同情死者,不会去办这个案子;在《格兰奇庄园》案中,干脆让华生演陪审团,判定从家暴男手中为解救妇女而杀人的船长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