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摄影到底如何拍?
作者 刘志超
发表于 2023年7月
抓拍,脸部表现是人像摄影的灵魂

人像摄影亦称“肖像摄影”,摄影艺术的一个品种,指表现人物形象的摄影作品,以头像为主,还包括半身像、全身像、群像等。优秀的人像摄影作品,除描绘人物外貌外,能刻画出人物的气质、情感和精神状态,体现出被摄者的精神面貌和社会面貌。

笔者认为,肖像摄影既然是艺术品的一个品种,它既可形成艺术的独立品种、独幅作品和专题照片,也可以独有的特质融入多类摄影、各类人文摄影的题材之中。换言之,肖像摄影通常以不同形态贯穿于纪录类摄影(含新闻摄影、社会纪实摄影、文献摄影等);艺术类摄影(含人文的创意摄影、观念摄影等);商业摄影(含公益广告摄影等)。不论是哪一类摄影,都会面临三大手法创作的运用与选择。

摆拍,争议一直都在

摆拍是摄影创作的老话题,改革开放以来,“摆拍”先后曾遭受过批评、排斥、博弈和限定性认同。1981 年,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原主席、秘书长孙田原率先在全国首届摄影理论年会提出摆拍与抓拍、真实与虚假的摄影研讨命题,引起全国摄影界强烈反响与多年持续不断的争议。1986 年为了深化“摆拍”的学术争论,孙田原又率先提出在全国征集作品,举办“摆拍影赛”得到中摄协支持,这次大赛辽宁省摄影家崔博谦和郭若非为缅怀周恩来总理而合作摆拍《绣总理》(1977 年创作)的作品荣获一等奖。这幅作品在全国摄影界从理论的深度上对“摆拍”有了更理性、更求真务实的明辨。这是辽宁省早年摄影理论研究的创新点,同时对片面追求摆拍的不良倾向给予了纠正。

“摆拍”是肖像摄影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与能力。永远有不可替代和不可抗拒的人为摆布的部分拍照,如合影留念、形象身份的公务认证、导演摄影、创意人文摄影、观念人文摄影、商业人物摄影和部分的艺术摄影等。以上有许多影像常常不需要掩饰作者摆拍的印迹,甚至有意去彰显作者摆布的艺术。但也有的作品需要组织调动人的姿态,优化背景、布控光影、挪动取舍某些现场元素,但却要千方百计留真情、不留摆布痕迹,例如个别缺乏现场感和有元素缺陷的纪实专题。

本文刊登于《旅游世界》2023年7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