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禹绩;敷土;随山;刊木;濬川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23.03.006
敷土、随山、刊木、濬川,语出《尚书》之《禹贡》《益稷》及《书序》等先秦古籍。《禹贡》首句即作“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1《益稷》中有“予乘四載,随山刊木”。2《书序》则作“禹别九州,随山,濬川,任土作贡”。3此外,《大戴礼记·五帝德》还有“使禹敷土,主名山川”4的记述。上述文献的成书虽不一定很早,但西周中期公盨亦有非常相似的记载:“天命禹尃土,随山,濬川,乃差方设征。”5可见敷土、随山、刊木、濬川等辞,早在西周时期,就已是人们称颂“禹绩”的习语。然自伪孔传以来,敷土诸事往往与治水合二为一,被简单地视作治水的方式或手段。本文以为,禹绩之敷、随、刊、濬四事,所指是与早期农业修整、垦育土地相关的各类事务,并非治理洪水。尽管先秦文献有关“禹绩”的记述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传说甚至是神话色彩,但神话与传说不会凭空产生,其后往往隐藏有真实的史实依据。上述禹绩四事,就是对华夏远古农业经济的如实记述。以下试做考辨,敬请专家指正。
一、“敷土”非“治水”考
最早将敷土与治水合二为一的,是伪孔传。《禹贡》首句所述“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就其本文看,其实并不涉及治水,甚至没有提到洪水一事。但伪孔传却为这些禹绩增加了一个洪水泛滥的前提,谓:“洪水汎溢,禹布治九州之土,随行山林,斩木通道。”1如此行文,则敷、随、刊等事就都成了治水的相关举措。唐孔颖达为伪孔传作疏,又对此有更为细致的描述:“洪水流而汎溢,浸坏民居,故禹分布治之……于时平地尽为流潦,鲜有陆行之路,故将欲治水,随行山林,斩木通道,”2这就进一步将敷、随、刊等禹绩的治水性质坐实。
伪孔传以前,自战国以迄两汉,学者们都是将治水与敷土述为二事,是禹绩的两个主要内容。例如,战国时期,《荀子·成相》云:“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逐共工。北决九河,通十二渚,疏三江。禹傅土,平天下,躬亲为民行劳苦。得益、皋陶、横革、直成为辅。”3其文前言治水,后言傅土(即敷土。战国两汉文献中,或称敷土,或称傅土),显为二事。西汉时期,司马迁著《史记·夏本纪》,直引《禹贡》之文,仅依汉代学者的理解或用字习惯,改敷为傅,随为行,刊为表,称“禹乃遂与益、后稷奉帝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据太史公的前后行文,禹所行傅土、行山、表木、定山川诸事,都是其受帝命为司空之后的业绩。而禹之所以得任司空,是因为他已完成治水,立了大功:“尧崩,帝舜问四岳曰:‘有能成美尧之事者使居官?’皆曰:‘伯禹为司空,可成美尧之功。’舜曰:‘嗟,然!’命禹:‘女平水土,维是勉之。’”显然,太史公著《夏本纪》,也是视治水与敷土为二事的。至于禹为司空之后,太史公虽然有一段“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的对比记述,但却并不是在讲禹在治水时一变其父鲧之治水用堵而改为疏导,而是赞其“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的敬业精神。至于其后述禹绩:
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檋。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及山川之便利。4
其中唯“陂九泽”涉及水的治理,然郑玄《礼记·月令》“毋漉陂池”注云:“畜水曰陂”。陆德明音义:“漉,竭也”。5则陂九泽实为畜水用于农业灌溉,显然不是治理洪水。至于其他事务,就更与治理洪水无关。至东汉时期,郑玄注《周礼·春官·大司乐》“大夏”时曾将“傅(敷)土”和“治水”并举为禹的两大业绩,称:“禹乐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6显然,如果郑玄将傅土视作治水的手段,即应表述为“傅土治水”,而不应表述为“治水傅土”。郑玄如此行文,只能是并举傅土与治水,视其为二事。自战国以迄两汉,敷土往往与治水并举,且其行文的一般顺序都是治水在前,敷土在后。这应是伪孔传以前学者有关禹绩的基本共识。
伪孔传视敷土与治水为一,从训诂的角度看,有一个巨大的难题。因为敷土的对象终归是土,不是水。伪孔传具体解释“敷土”时,仍仅作“布治九州之土”,实际是回避了治水与治土之间的差异问题。因此,如何将敷土解释成治水,成为唐代学者制作五经正义时不得不解决的一个难题。孔颖达既然要将其坐实为治水,就只好在疏解伪孔传时有意无意地省去了这个土字,将“布治九州之土”省作“分布治之”。由于此语又紧承在“洪水流而汎溢,浸坏民居”之后,则其所谓“分布治之”的“之”字,就由伪孔传所讲的“土”偷换成了“水”。敷土也就实际上变成了敷水。除孔疏使用这种偷梁换柱的方式外,唐代学者的另一个办法,就是在敷土一辞中楔上一个“水”字。例如,贾公彦疏郑玄《周礼·大司乐》“傅土”即云:“案《禹贡》云‘敷土’,敷,布也。布治九州之水土,是敷土之事也。”1贾疏像搀沙子一样,将郑注的傅土解释成布治水土,语义中凭空多出一个水字。实际上,郑玄《大司乐》注本为“治水傅土”,有水有土,水土分言,而且方式也不同,对水曰治,对土曰傅。贾疏将傅(敷)土疏解为布治九州之水土,反而使郑玄注中原有的治水一辞没了着落,这当然是极不妥当的错误做法。从伪孔传的“布治九州之土”发展成贾公彦的“布治九州之水土”,可见唐代学者为了弥缝伪孔传治水、敷土为一事说中的漏洞,着实下了很大的“功夫”。
尽管视敷土与治水为一事只是自伪孔传以始的后起之说,唐代学者勉为其难的疏解中也存在着种种训诂问题,但在大禹治水的强势语境下,此说竟成定论,甚至成为后来学者讨论禹绩时习焉不察的前提性话语。例如,清人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引《夏本纪》“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并做解释时即云:“治水土非一人之力,故奉帝命兴人徒”。按孙氏此文,是解释何以傅土要“兴人徒”,但在引述傅土时,一如贾公彦,直接将《夏本纪》中的傅土转述成治水土,竟对其擅增一水字的问题毫不察觉。孙氏甚至还将贾公彦《周礼·大司乐》疏所谓“敷,布也。布治九州之水土”这一唐初才出现的说法误以为即汉代郑玄所云。2
视敷土为治水说同样影响到当代学者的研究。上个世纪,顾颉刚先生撰《息壤考》3一文,利用《山海经》的记载,认为敷土就是鲧用息壤去填堙洪水这一神话的历史化。顾先生的文章避免了自伪孔传以来学者注解敷土时必须要将土转换为水或至少要在土之外搀入水的问题,直指敷土就是治水的一种手段,这才最终坐实了伪孔传以来敷土、治水为一事说。顾先生的文章影响很大,近至公盨公布,裘锡圭先生考释铭文,也仍以为铭文中的敷土即用息壤填堙洪水。4
先秦文献中确有禹堙堵洪水的记载。《山海经·大荒北经》即云:“禹湮洪水,杀相繇。”5又《庄子·天下》亦称墨子曾言禹治理洪水,兼用堙堵和疏导两种方式:“墨子称道曰:‘昔者禹之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6此外,《汉书·沟洫志》也引《夏书》云:“禹湮洪水十三年。”7墨家既自称“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8其所述禹的事迹,可信度理应较高。《汉书》所引《夏书》,也能说明禹湮洪水确是先秦以来所传之禹迹。另外,远古神话往往是真实历史的曲折反映。《山海经》所载鲧用息壤填堙洪水的神话,当有一定的历史事实为依据,9它也符合人们对于土能挡水这一常见自然现象的最一般的认识。顾先生认为禹治洪水也曾用过与其父鲧一样的堙堵策略,这一点当可成立。不过,远古时期存在着这种用土堙填的方式来治理洪水,甚至禹也用过这种方式治水,与敷土就是用息壤堙填洪水,是两个命题。不能因为前者成立,后者就一定也成立。由于顾文前提已基本是伪孔传以来敷土即治水说,因此该文的主要内容只是利用自然现象解释息壤堙填洪水这一神话中所包含的科学原理,而针对敷土即用息壤去堙填治水的说明,实仅举三条史料便遽下论断。这三条史料一是《诗·商颂·长发》所述“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1有关商人起源的诗文。二是《山海经·海内经》所述“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2的神话。第三条也是神话,为《淮南子·墬形训》所谓“禹乃以息土填洪水,以为名山”的记述。3其实,顾先生的立论不仅证据单薄,且对史料的理解也有一定的问题。
首先,顾先生所举第一条史料《诗·商颂·长发》“禹敷下土方”句,虽上承“洪水芒芒”,但诗句本身其实并没有明指这就是治水,故郑玄笺诗即云:“乃用洪水,禹敷下土,正四方,定诸夏,广大其竟界之时,始有王天下之萌兆。”4显然,在郑玄看来,诗文的后句“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才是“禹敷下土方”语义的自然发展,而洪水茫茫,不过是为敷下土方,正四方,定诸夏这一禹绩设置一个特殊的时代背景而已。郑玄之所以这样为诗作笺,是因为自战国以迄两汉,治水与敷土分为二事是众多学者的基本共识。郑笺当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发生淆乱。“敷下土方”与“大国是疆,幅陨既长”语义前后相承,除有前引《荀子·成相》所谓“禹傅土,平天下”为证外,即顾先生所举三条史料中的第二条《海内经》的记载同样可做一重要旁证。因为在《海内经》中,也明言“禹布土”的结果是“定九州”。显然,“定九州”就是“平天下”,而在《诗》中,也就是更具体的“大国是疆,幅陨既长”。而此三者的共同前提,就是敷土、傅土或敷下土方。郑笺对诗义的理解显然是正确的。因此,虽然《长发》篇中“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在形式上语句前后相承,但并不能据此认为敷下土方就是治理洪水。其次,顾先生所举第二条史料《山海经·海内经》所述实为两个神话,一是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一是禹布土以定九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