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财政体系转型视野下的大工营建人力来源
作者 胡宸
发表于 2023年7月

关键词:明代;大工;徭役折银;财政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23.03.010

明初王朝国家获取所需资源的方式,以征发实物与劳役为主。这一方式在明中期发生了巨大改变。在市场不断发展的催化下,明王朝出于财政核算需要,将实物赋役折算为定额白银,随之而来的是国家财政体系的转型。1在财政预算系统建立的过程中,地方的许多临时性行政支出被排除在财政预算外,只能谋取规制外的非正式经费以填补缺口。2在中央层面,同样存在大量难以进行预算的临时性财政支出,如之前学者多有关注的军费问题。3事实上,涉及部门多、耗费金额大的大工营建也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明中后期大工营建消耗的经费不亚于军费,这种巨额临时性财政支出,对政府财政运作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所谓大工营建,指关于宫殿、皇家陵寝、祭祀建筑等的修建工程。这些工程需用物料、人力、经费甚巨,故文献称之为“大工”。1既有研究勾勒出了明代大工营建人力来源的基本状况,即匠户、军户、民户以徭役形式参与大工营建,其中民户除承担力役外,还有受雇应役等参与模式。2但大工营建人力来源的具体变化过程、 变化原因及变化后的影响皆有待深究。对这些问题的追问,将大工营建与明代财政制度变革联系在了一起。伴随大工营建人力来源由徭役到雇役转变而来的,是巨额财政赤字。工、兵、户各部围绕这些费用当由谁支出,展开了长期的激烈争论。将大工营建纳入国家财政的大背景中进行考察,能更好地呈现明代财政转型中遇到的问题与矛盾,提示赋役折银在推动财政市场化、预算化的同时,也加重了明王朝的财政负担。

一、明前期匠户在大工营建中的作用与匠户制的萎缩

明初实行“配户当差”的户籍赋役制度,将百姓按承担差役类别分为军、民、匠、灶等户籍。3匠户负责各种官手工业制品的成造,是明初大工营建的主力。

本文刊登于《古代文明》202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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