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尾船”考
作者 尹敏志
发表于 2023年7月

关键词:明代;沿海卫所;倭尾船;造船技术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23.03.013

明朝的航海技术发展迅速,已有李约瑟(Joseph Needham,1900—1995)、封越健、宋烜、席龙飞、何锋等学者的出色研究。1然而,当洪武初年“倭寇”渡海来袭时,明朝官军所乘海舟速度却远远不及,以至于水师将领廖永忠有“其来如奔狼,其去若惊鸟,来或莫知,去不易捕”之叹。2本文从新发现的日本藏公文纸印本的纸背文书入手,结合《朝鲜王朝实录》的记载,分析明初“倭寇”横行东亚海域背后的技术原因及其影响。

首先介绍本文核心史料。明代初年,政府公文超过保存年限被废弃后,未写字的一面偶尔会被用来印刷书籍,遂将公文内容以纸背文书的特殊形式保存下来。静嘉堂文库藏《汉书》残本4册8卷,便是一部宋刊明初公文纸印本。此书原藏湖州陆氏皕宋楼,光绪三十三年(1907)被陆树藩售于岩崎氏静嘉堂。1973年,竺沙雅章从中抄出8件洪武三年(1370)处州府“小黄册”,加以初步研究,但未深究其余文书。3 2019年,笔者赴东京展开调查,统计出静嘉堂藏《汉书》共有纸背、纸面文书320件,均为洪武初年浙江行省公牍,包括户籍文书226件,温州卫、温州府、台州卫文书94件。本文将根据其中1件温州卫文书、1件台州卫文书展开讨论。

一、明初泉州“倭尾船”与台州“倭船”

静嘉堂藏《汉书》纸背文书中的11件内容前后连贯,可连缀复原为洪武五年(1372)温州府“声息”事,其内容是温州府某县逐月记载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的军事讯息,以及沿海卫所的防御策略。“声息”文书的开头,即卷九十五页二七纸背文书如下:

一宗声息。

洪武五年

二月

二十五日,承奉本府帖文,该:据下村巡检司申,该:奉省府札付,为声息事。据泉州卫申,据……十四日夜五更,有潮州倭尾船一十余只驾使……余人登岸抢掠,杀死盐户吕思贤等一十……施行。得此,并承准温州卫牒文,为上事。承……昼夜用心,于紧关去处隄(提)备。奉此,移牒……请瑞安县依上隄(提)备,申府照验。

三月

初九日,承奉本府帖文,该:承准浙江等处提刑按察司温台分司牒文,为上事……洲、中界山巡检司,关乐清、瑞安县隄(提)备施行。

二十八日,承奉本府帖文上事。奉此,行移各处,依上会捕施行。

四月

由于公文纸印刷书籍时遭到裁剪,原文书内容残缺,录文时根据年月日重新分段,残缺部分以省略号标识。该文书主体以黑笔书写,部分以红笔书写,黑、红笔迹相同,似出于同一人之手。据弘治《溫州府志》记载,洪武十一年(1378)温州府共设巡检司10处:馆头、中界山、北监、小鹿、蒲岐、梅头、下村、小渔野、江口、仙口。1文书第四段可见“下村巡检司”,第六段可见“中界山巡检司”,由此判断,文书中的“本府”即温州府。

洪武初年,温州府下辖4县:平阳、永嘉、瑞安、乐清。文书第四段可见“请瑞安县依上隄备”,第六段可见“关乐清、瑞安县隄(提)备施行”。“关”起源于宋代,属于平行文书,用于同一长官而分别置局治事的官司之间相互关照。2由此推知,“声息”文书的编写单位不是乐清县或瑞安县,而是永嘉县或平阳县。“声息”文书的最后一件,即静嘉堂藏《汉书》卷九十六上页七纸背文书全文如下:“洪武五年九月□日知县潘□奉县丞赵世……”据嘉靖《永嘉县志》记载,洪武十一年之前,永嘉县知县名潘泰,县丞名赵世杰。3由此确定,“声息”文书为洪武初年温州府永嘉县文书。

文书内容分3部分:二月二十五日声息事、三月初九日声息事、三月二十八日声息事。第一部分记载,洪武五年二月十四日晚上五更,泉州卫发现十余只“倭尾船”忽然从潮州行驶而来,停靠在泉州海岸,海贼登岸,杀死当地盐户吕思贤等人,劫掠而去。泉州卫立即将这一情报告知“省府”,即浙江行省首府杭州府。杭州府得到消息后,发札付至温州府。二月二十五日,温州府发帖文至永嘉县,提醒该县加强防备。永嘉县收到温州府帖文不久,又收到温州卫牒文,内容也是关于“倭尾船”。最后永嘉县发牒文至瑞安县,提醒后者注意防备,并将已提醒瑞安县之事申温州府照验。第二部分与第三部分,重申第一部分中需要“隄(提)备施行”的内容,可见当时“倭尾船”出没不定,来去迅速,令东南沿海官兵高度紧张。岩井茂树总结明代的上行文书曰申文,平行文书曰牒文,下行文书曰札付,其起始、终端语皆有定例。1温州府“声息”文书所见公文类型及首尾用语,与此大体相符。

然而,文书中“倭尾船”一词颇为费解,顾名思义,应是一种船尾形制特殊、迥异于中国本土的日本式海舟。“倭尾船”很可能不是其正式名称,而是洪武五年前后福建、浙江沿海卫所官兵对这种日本造或日本形制远洋船的习惯性称谓。

与此同时,洪武六年(1373)台州卫官兵也缴获“倭船”,静嘉堂藏《汉书》卷九十五页一九纸背文书记载:

二十六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催促前事。仰督并台州府攒完贡具,伺候调用,仍将用过物料数目,攒造文册缴申,拘收完头……奉此,当日立案,行下总旗黄福及关百户孟福昭信,依上施行。

八月

初九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前事。仰依上催促,台州府攒完贡具调用,仍将用过物料数目,攒造文册缴申,拘收完头、木楂……当日立案,行下总旗黄福及关百户孟福昭信,依上施行。

十二日,准百户孟昭信关,为前事。坐到倭船合用木楂,自行差军砍办,承奉拘收完头、木楂之先,为无见在石灰,以此将锯下……军人石灰应用及同炊爨饭食,俱已销用,别无余数。所据实……台州府棕缆未完,以致忱悮开报。准此,当日立案,申本府照验。

十六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为军船金鼓事。仰依上催促施行。奉此,行据总旗黄福呈,移准百户孟昭信关除于台州府关……据,金一面并旗号、棕缆等项未完,不曾关领。当日立案,开申本所照验。

九月

初八日,承奉右千户所帖文,为成造船只事。仰催督台州府攒完棕缆等项发来,仍将用过物料、实销数目,造册缴申施行……福呈,移准百户孟昭信关,据船上贡具除节次收领外,缘棕缆、旗号……销数目,难以开报。

本文刊登于《古代文明》202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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