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于音响诗学中间的声音修辞与音响叙事
作者 韩锺恩
发表于 2023年8月

音响诗学是我这些年来持续并集中进行音乐研究与音乐学写作所设定的一个理念策略和工作程序。

所谓音响诗学,就是通过音响结构形态以及相关者——音响叙事与声音修辞——去研究艺术声音之自有动能与自生力场。其要旨就是:面对充满诗意的音乐,去无尽探寻自以为是的声音呈现;面对诗性十足的音乐,去不息追询之所以是的声音存在。

为此,我设想通过以下五个相对稳定且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针对与围绕音乐作品进行描写与表述的基本范畴去进行相应的作业。这五个基本范畴是:

1)声音质料与音响理式;

2)声音动能与音响力场;

3)声音修辞与音响叙事;

4)声音意象与音响意境;

5)声音事实与音响实事。

這里的音响叙事,主要指认:有别于文学性情节叙事,即通过具有结构驱动力的声音修辞去成就具有叙述性的音响事件;或者说:主要不是通过音乐形式语言去叙述音乐之外东西的他律性叙事,而是通过音乐形式语言去叙述音乐存在自身的自律性叙事。

这里的声音修辞,则主要指认:有别于戏剧性动作修辞,即依托各种结构因素、方式以及相应依据所实现的声音衔接与叠置;或者说:主要不是通过形式解构去不断变异语言规训并叙事范式的解构性修辞,而是通过形式建构去不断生成语言规训并叙事范式的建构性修辞。

除此之外,另外一个关注与强调,就是必须将声音修辞与音响叙事统合一起来加以考虑。如同没有文字修辞就没有文学叙事一样,由此做进一步衍生:

没有叙事抒情言志象征的描写性修辞就没有诗学;没有物像意象意境情况的诠释性修辞就没有美学;没有概念范畴辨析屈折的论证性修辞就没有哲学;没有临响析谱读史考察的求证性修辞就没有音乐学。

依此归回声音修辞与音响叙事:没有合乎艺术规训的声音修辞,就不会有明确意义指向的音响叙事;反之,无需呈现明确意义指向的音响叙事,就无需合乎艺术规训的声音修辞。

近年来,我在指导学生进行音乐研究与音乐学写作过程中,主要也是让他们着重在音乐形式语言这一方面,去辨析与考量音乐作品中间的音响叙事与声音修辞。至于音乐作品的音响叙事性,似乎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去逐步逼近:

听感官事实→显性声音模态→隐性结构范式。

比如与音响结构形态相应的听感官事实:沉浸语境中的沉思,略带忧愁的娓娓道来,分岔散漫穿行,豁然开朗,张弛交织,紧致推进,坚定决断的收尾。

再比如依托音响结构形态分析所呈现的显性声音模态:即以乐音构成四要素音高、音长、音强、音色各为主导的结构模态,一种具有叙事音调的气息、节律、力场、晃动。

还有通过音响结构形态分析所呈现的隐性结构范式:主题轮廓高低长短,和声织体疏密宽窄,音品色度厚薄明暗,曲体规模繁简断续。

至此,通过具有结构驱动力的声音修辞去成就具有叙述性的音响事件,是不是就可以更集中地体现出:一种没有明确所指的随性漂移的能指,一种没有故事的纯粹讲述,一种形式语言的音响呈现。

本文刊登于《音乐生活》2023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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