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清退编外人员
作者 丰烨
发表于 2023年8月
圖/视觉中国

近期,陕西延安出台《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从适用范围、总量核定、聘用程序、人员管理、薪酬制度等方面明确了用人单位对于编外人员的使用规范。同时,在经费方面,要求编外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控制在2800元/月以内。

延安并非孤例。自今年3月以来,全国多地开始清退编外人员。黑龙江哈尔滨、江苏徐州、云南楚雄、广东惠州、湖北十堰等地都陆续发布关于聘用编外人员的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多地启动编外人员的清退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因为今年全国两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中的要求,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编制需精简5%,地方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精减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二与地方财政有一定关系,在财政遇到困难的时候,减人或者降薪都是方案之一。

“只减不增”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发现,此轮编外人员清退中,尽管在多地出台的相关文件中都对编外人员的聘用提供了相应规范,但标准不一。有的地方实行“一刀切”,直接清退编外人员;有的地方则按比例核减;还有的地方为某些岗位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转录”窗口。

陕西安康明确,除政策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外,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重要涉密岗位、行政执法岗位和人事财务等重点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黑龙江哈尔滨同样如此。根据《哈尔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不准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要制定编外用人员额年度精简计划,市直机关编外用人原则上5年内精简完毕,每年精简不少于本单位编外用人员额的20%;市直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结合职能调整情况及空编率适度精简(空编率5%~15%,编外用人精简5%;空编率15%~25%,编外用人精简10%;空编率大于25%,编外用人精简15%)。

还有一些城市提出了按比例核减的方式。江苏徐州发布的《徐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提出,现有编外人员比例过高的机关事业单位,可根据现有编外人员数量,按比例核减。职能弱化、管理不规范的用工单位,动态核减编外用工限额。

本文刊登于《中国新闻周刊》2023年32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