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慑(deter)一词是核时代的经典产物。在国际政治领域,威慑思想虽然早已有之,但并未引起战略研究者的重视。直至原子武器问世后,各国决策层逐渐认识到核威慑战略对于国家安全的重大利益。作为第一代核战略家的伯纳德·布罗迪在1946年《绝对武器》一书中对热核武器的政策后果进行了深度思考和分析,认为核武器的不可防御和被核打击后的难以恢复使其成为制约大国战争行为的关键,核威慑理论在这个阶段初现雏形,逐渐成为日后美国乃至国际政治中进行战略决策和力量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冷战时期,美苏两国的军事战略基本是围绕确保相互摧毁有效性和提升政策宣示可信度的逻辑展开。一般来说,当被威慑方感到结果得不偿失或过程难度太大时,主动放弃相关潜在准备或停止当前行动则威慑逻辑生效。基辛格也将其归纳为,威慑需要实力、使用实力的意志以及潜在进攻者能够意识到前面两点这三个因素的综合,成为现代威慑理论成熟的标志。随着国际战略格局深度调整和威慑实践的不断丰富,单一核威慑灵活性不足的缺点逐渐暴露。面对不同类型和烈度的冲突,常规力量突袭、全域覆盖打击、新兴技术融入等威慑思路不断涌现,威慑理论的视域范围和研究深度逐渐跳脱出“核”的限制,在实践层面和理论层面产生新的变化。
进入核时代后“纯威慑”理论的诞生
1945年7月16日,美国成功爆炸了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与之一同诞生的还有核威慑理论。与西方传统威慑思想不同的是,现代威慑理论是建立在核武器强大的毁伤能力基础之上,特别是热核武器(即氢弹)的出现将核武器的理论当量提高至无限。面对技术的突破,美国战略家开始思考核武器直接用于战争是否还能实现既定的政治目的,特别是在当时苏联即将拥有核武器的情况下。托马斯·谢林、伯纳德·布罗迪、阿尔伯特·沃尔斯泰特等战略研究者提出将核武器用作慑止战争、吓阻潜在进攻者以及保持战略稳定,避免核武器的无序扩散和实战风险对于世界的文明灾难。这一时期“纯威慑”理论有三种主要观点。
核武器只能用于防御,进攻性核政策最終将是弊大于利。核武器的特性决定其必须被谨慎使用甚至是禁止使用,其存在本身就是作用发挥的最大意义,对于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将触犯核禁忌,这对于自由民主的国际秩序会形成极大破坏。
有序核扩散可以形成相互威慑的效果。从国际体系结构层面来看,单个国家拥核的弊端可以通过积极支持其他国家发展合理核能力来消除。在现代国际关系大师肯尼斯·华尔兹眼中,拥核国家自然会被体系力量约束相关战略行为,最终形成整体层面的自我慑止。
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不应将核优势作为目标。在纯威慑理论中,可靠的二次反击能力是决定威慑有效性的关键因素,理性决策者无法在自身会遭受确定性报复的情况下贸然发动核打击。因此,数量巨大的核武库和不同类型的投射手段无法增加己方安全利益和政治优势。在这一时期,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也认为“理智的人们不会选择共同毁灭”;核背景下“和平共处”是可能的,战争是可以避免的。实际上,赫鲁晓夫的判断否定了通过核战争达成政治目的的逻辑。同时,英法两国对于本国当时孱弱的核能力有共同的认知,宣告攻势核政策很容易遭受对手针对核设施先发制人的打击,相关劣势面临被进一步放大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在核武器横空出世和自身实力不济的情况下,各国对于核武器的观点都是偏向防御和自卫的“纯威慑”。无论是政策研究还是学术研究的基本立场都比较审慎,一致认为核武器的理论使用门槛极高,过程的复杂性和后果的不确定性会降低安全收益。

美苏争霸中实战威慑理论的影响
1955年5月14日,华沙组织成立,美苏争霸的两极结构正式形成。与前一时期不同的是,美苏两国的核能力发生明显变化,可用于实战的可靠核武器增多。相比于其他拥核国家,美苏两国核武器在该阶段的保有数量和规划数量均呈现指数级增长。艾森豪威尔坚持在全面对抗苏联的过程中使用核武器,同时强调废除对核武器的使用禁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62号文件》,支持以进攻性核打击实施“大规模报复战略”。苏联这一时期的“恐怖和平论”也要求将核威慑建立在强大实力基础上,并开始重点发展火箭核武器。随着核政策中实战要素的凸显,相关研究的目光也逐渐转向实战威慑。在当时现实主义为主流的国际政治环境中,实战威慑的思路在决策层面展现出强大的政治影响力,主要体现有三点。
实战威慑理论催生战术核武器的迅速发展,使得核门槛不断降低。冷战中期,美国盟友面临着被苏联常规入侵的巨大压力。在实战威慑理论的指导下,部署战术核武器可以有效杀伤苏联的地面部队,遏制其在西欧平原的快速突破。实战威慑认为核武器只是常规战争的延伸,控制战争进程的关键手段,决策者不应在道德层面过度纠结,毕竟只要是战争都是残酷的。在此背景下,北约部署超过20种战术核武器,包括阻止地面部队推进的核地雷和核大炮,相应的指挥控制权限也被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