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睁开眼睛时,姐姐八岁。
当我能够记忆,她已经是远方工厂里的少女了。
村里只有一条斜斜的长街。与邻村交界的最高处有一天主堂,附设免费幼儿园。蜿蜒向下七百米就是北极殿,商店绕着庙埕铺展开来,不远处即市场,村人称为街仔头。农会、邮局、糖果店与文具行,纷然罗列。下坡滑行五百米,过大板桥,便是街尾。我的童年家屋就在这里,三间连在一起的木造平房最左的一间,铁片黑瓦,编竹夹泥墙。屋子的左边是竹林与蔗田,屋后则有一片果园以及游着鸭与鹅的埤塘。
屋里的两间房都在阁楼上,我和两位哥哥睡在靠街道的通铺,那里同时还摆放着祖宗的牌位。牌位贴着的这道墙的后面,便是父母的房间,铺着三张榻榻米。奇怪的是,姐姐的床位究竟在哪里我居然全无印象。只记得家里一个角落堆放着一些西洋式瓷制小玩偶,那大约就是姐姐在远方的工厂制作的产品。我并不特别喜欢这些穿衣服的兔子和五官比例失衡的女孩,但放得久了,也就变成家里的一部分。
从家里的老相簿里可以看到青春洋溢的姐姐,一张大约是在工厂的门口与同事合照,另一张则是到相馆拍的沙龙照。后面这张姐姐穿着水手服,特别好看。上头写着新竹香山某相馆的名字,我因而知道那个远方叫作新竹。大约17岁,姐姐返家住了较长一段时间。夏天的晚上,姐姐与后来的姊夫时常带我在街上的冰果室吃锉冰。野狼机车从街仔尾喷射到街仔头,仿佛是当时最好听的声音。
若不是前阵子到姐姐家,翻读她家的老相簿,我几乎已忘尽了那场婚礼。相簿里还有些彩色相片,铭记着新婚时的美丽时光。现在想来,应当是透过街坊邻居的介绍,姐姐才从远方回来与大她九岁的姊夫配对。我们两家的父亲原本都是竹山鹿谷人,也恰好都姓刘(但姐姐姓陈),大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先后迁到此乡,辟山插竹,主要以麻竹笋营生,但也种水田。
最初两家都住在一个叫作红花园的村落,后来因为建造水库的缘故,田宅尽为政府所征收,遂各寻去处。我家搬到水边高地的村落,以补偿金在街仔尾买了这座平房,但没有买地(当时大概约定,住到房子不堪用为止;因而修屋时,还须经地主的同意)。而姊夫一家,则奇怪地住到曾文溪对岸的小村落,也许那里本有他家的田宅。
1973年,水库完工了。溪水出口堵起来,大水淹没溪谷,姊夫他们原本在山坡上的家忽然变成在水边。再过了若干年,两家人重新联结起来。但姐姐并没有嫁到对岸去,而是姊夫他们家搬过来,在街仔尾再下去半公里,更靠近水库的“九间仔”买了一间旧平房。所以,十岁的我只要骑着脚踏车向下滑行一分钟,就可以到达姐姐家了。
二
水库呈狭长之势,对岸散布着各家的竹林,因而许多人家都有竹筏。但姊夫家,偏偏有一只铁壳船,带遮棚的。竹筏能够载人往来,却无法载货,因为水很容易漫上来。铁壳船具有美好的造型,马力也充足,还有个方向盘。
每年秋冬,割笋的季节结束,乡人须将储存在山上笋寮里的笋米(就是煮过的笋片)运回村落。每年进到笋寮,都要挖地一尺,再编竹为其环,铺上塑胶布,构成笋仓。现在要把满满的笋米运送下山是个费劲的事,何况还要渡过水库的阻隔,但这也正是铁壳船可以大大发挥的时候。乡里壮丁把笋米从远远的山上挑下来,姊夫则负责载货,按重量计算酬劳。
当时水库初辟,被视为省级重大建设,大肆宣传。固定班次的游艇来往于大坝参观台与我们这个位于中上游的山村,带来不少人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