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奇葩税目
作者 申姜
发表于 2023年10月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古代,税收同样是国家发展的支柱。各朝代税收政策,是否真能达到所谓的“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利用不竭而民不知”呢?

其实,除朝廷征收正税之外,历史上也出现了一些匪夷所思、五花八门的税。

古代历史上,“税”除自身称谓外,还被称作赋、租、捐、课、调、算、庸、钱等。完善健全的税收政策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稳定,但统治者不察情势,横征暴敛、巧立名目进行征税,则会产生负面影响。

诸多文人创作过文学作品来反映所处朝代杂税盘剥令百姓苦不堪言的场景。如王安石曾创作《郊行》一诗,通过描写蚕农辛苦劳作却闹饥荒,用以讽刺当时的苛捐杂税太过沉重。

实际上,古代奇葩税目各朝代均有,涉及范围较广。许多令人费解的税种,无不让人感叹古代繁税之重!

西周百姓饮水难暴虐的“敛税收割机”

平日里,我们若是口渴,一番畅饮便能舒爽身心。然而,如此简单之需,西周后期的平民却要通过交税才能获得。

周厉王是西周的第十位皇帝,他暴虐成性,奢侈专横,尤其喜欢贪财图利,酷爱以各种名目征税。他任用荣夷公,实行垄断山川池泽物产的“专利”,堪称“敛税收割机”。其中一项征税,让百姓苦不堪言,那就是平民百姓饮水需交税,若不交,则无法饮水。

厉王时期征战频繁,普通平民本就生计艰难,水是生命之源,是生存所必需的。但周厉王为了满足自己私欲,剥夺了百姓最基本的喝水权利,征收赋税,这极大地激化了民间与政府的矛盾。公元前843年,百姓群起反抗,袭击周厉王,周厉王只得逃到彘地(今山西霍县东北),最终也未能回到都城,而是客死异乡。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在周厉王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五代十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分裂时期,多国割据,法度不一,税种多如牛毛。官府不仅继承前朝杂税,还变着法“推陈出新”,仅历史记载就有农具钱、水产税、猪税、鸡鱼卵菜箕帚税、小绿豆税等。甚至地方官还可自立名目和自行加征,草木鱼虫无不取税,交易流通亦可收税,可谓是征税不分时节、不分地点、不管何物。其中最奇葩的税目,莫过于赵在礼强征的“拔钉钱”。

欧阳修曾在《新五代史》卷四十六杂传第三十四中,记载了后晋官员赵在礼 “历镇泰宁、匡国、天平、忠武、武宁、归德、晋昌,所至邸店罗列,积赀巨万”的恶举。

赵在礼出身行伍,却擅长敛财。

本文刊登于《环球人文地理》2023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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