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出版社主办的《啄木鸟》杂志,是很有影响的公安法治文学月刊。至今还记得它刊发过《追捕“二王”纪实》、《抉择》、《人民的保护神》等作品,这些作品的影响力不只于文学界,一时被各界读者广为关注。最近该刊又有长篇报告文学《创作之伞——中国文字著作權保护纪事》(李燕燕、张洪波著,《啄木鸟》2023年第10、11期)刊发,便更有先睹为快的期待。首先,忝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的会长,关注这一话题是题中应有之义。再者,在我的视野中,纪实类文学题材多样,但以此为选题的作品,却极为少见。
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三十多年来,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取得了长足进步。著作权法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为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之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奠定了基础。著作权法保护并激发了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对营造创新型社会是巨大的推动。应该说,著作权法的实施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修订的过程,也是广大著作权人不断加强对著作权法的了解和认知的过程。
有过维权经历的人,对著作权法的某些方面,或许有所了解,然而对大部分人,甚至是著作权人来说,关于著作权维权,虽粗知者渐多,但具体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却都不甚了然。至于对“证据保全”、“技术保护措施”以及“版权登记”等等维权手段,都未必了解。而某些版权合同,少的三五页,多的十几页乃至几十页,枯燥的法律术语、专业词汇,绕来绕去的条文,搞不清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令很多作家头痛。进入网络时代,我们又有更多陌生的话题了。比如:知识资源平台传播、影视作品改编、有声读物制作等,都有哪些法律规定?签署图书出版合同、影视改编合同、有声读物许可合同等各类版权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应防止哪些版权陷阱?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知识资源平台不告而取,有声读物平台擅自录制传播作家作品,网络转载瞒天过海……面对越发复杂的版权问题,说它每每使人“一头雾水”并不为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