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洲野牛,曾一度是美洲的象征,但在19世纪末,却近乎到了灭绝的边缘。戏剧的是,后来美国人维持这个种群数量的方式,正是当初致使它们灭亡的最主要行为——狩猎。
草原霸主在北美大地维系着物种平衡
在人类还处于原始社会时,广阔的北美草原就生活着数以万计的美洲野牛。冰川世纪,大量海水结为冰川,海平面下降,许多欧亚野兽乘机横渡,抵达美洲大陆,野牛就是其中之一。
适宜的生存环境,使它们逐渐取代了西伯利亚牛群,成为美洲“移民”。作为北美洲体型最大的哺乳动物,世界上最大的野牛之一——美洲野牛,几乎没有任何食肉动物会成为它们的天敌。于是,数量疯涨,一度达到数千万头。
野牛的体长约3.5米,体重最重可达2000斤,雌性野牛体形稍小一点。它们头部硕大,加上头部和躯干前部的毛发浓密且长,身形看起来前大后小,渾身长满粗毛,有像骆驼一样的隆峰、狮子般的鬓毛。这是大家对美洲野牛最普遍的印象。除雌雄个体繁殖期外,美洲野牛以群居的生活方式为主,寿命通常在10~20岁。北美大平原上的野牛群包括了数千个小牛群,它们常常会遭到野狼、毒蛇、棕熊等的攻击。在面对敌害时,野牛群会立刻列队保护自己与家人,形成一个母牛和小牛群在内,公牛群在外围的保护圈。美洲野牛没有领域意识,它们会因为寻找食物和水,或者躲避夏日酷暑而进行定期的迁徙活动。有趣的是,野牛虽然拥有极佳的嗅觉和听觉,但一个个都是不折不扣的“近视眼”。

在欧洲殖民者抵达北美大陆之前,美洲大平原曾经是北美原住民——印第安人的家园。对印第安人而言,令其他动物闻风丧胆的美洲野牛,是不折不扣的草原之王,是勇敢与力量的化身,是速度与耐力的代表。而这,主要源于印第安人以捕猎为生的生存方式,可以说,野牛在他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野牛肉可以为印第安人提供食物,皮可以制成衣服,骨头制成劳动工具,牛粪充当点火燃料……总之,因为美洲野牛的存在,才使得印第安人在这片土地得以繁衍生息。也因为野牛的重要性,狩猎逐渐成为印第安部落里男女老少都要掌握的基础技能。

体形庞大、运动能力惊人,使得野牛难以圈养,即使是健硕的印第安人也很难靠人力猎杀一头成年野牛。于是,印第安人发明了一种名为“丘特思克”的捕猎方法。原理就是利用野牛群体生活的习性,寻找一处悬崖,用石头垒成一个巷道,引导野牛通过巷道时掉下悬崖摔死。接着,印第安人再去悬崖底下寻找野牛的尸体,切割后带回部落。这种“牛急跳崖”的方法,在印第安部落的使用历史中超过了57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