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能少交或不交吗
作者 何军
发表于 2023年11月

我国的物业服务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目前相关从业人员数量超过1000万。由于物业服务和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由此产生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也呈大幅上升趋势。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面临着这些问题:我家房屋一直空着,我是否可以不交物业服务费(以下简称物业费)?物业服务水平不高,我能否不交或者少交物业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对我有约束力?

2003年9月1日,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也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关于物业费的相关问题,本文将通过解释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的相关法律知识,来帮助读者提升维权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也涉及业主。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并不承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认为自己不是物业合同的签订方,因此不受合同约束,并常以此为由拖欠物业费。那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有约束力呢?

根据《民法典》第939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由此可见,虽然业主未直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但该合同仍然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合同期内,业主使用了公共的供电、供水、排污等设施,物业服务企业也对这些设施进行了维护,这就意味着业主享受了相关物业服务,应当交纳物业费。

未享受物业服务,能不交物业费吗

业主有太多的抱怨。北京的王大爷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用来自住,一套长期闲置。王大爷认为,长期闲置的房子既没人住,自己也从未享受过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所以不应该交物业费。

本文刊登于《百科知识》2023年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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