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学家之河
作者 程虹
发表于 2023年11月

如果说,哈德逊河及其河畔的文化内涵系列的前四篇文稿描述了哈德逊河及其河畔著名的旅者、艺术家、作家及景观园林家的话,这最后一篇则是叙述致力于展现哈德逊河及其河畔文化内涵的一位著名博物学家—约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1837-1921)。

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美国工业化的进程极大地影响了哈德逊河。河流两岸新建起一座座工厂。随着河畔城市及其人口的迅速扩展,人们需要大量的冰块来保持食物的质量;而要建造房屋,需要挖掘河畔大量的泥土制砖。这又催生了当时的两大产业:冰块及砖瓦。这些工业化进程引起了人们对哈德逊河及其河畔自然环境的关注及担忧。可以说,约翰·巴勒斯就哈德逊河所著的长达二十三卷的散文作品全面展示了这些关注及担忧。不仅如此,巴勒斯终其一生,还在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倡导人们保护自然。他的读者群极为庞大,他的朋友遍及文学、文化、工业及政治领域。

除了使他闻名于世的自然散文的写作,及作为美国著名诗人惠特曼(Walt Whitman)的传记作者之外,巴勒斯还是一位视野广阔的文学评论家、一位诗人以及一位致力于寻求现代社会的科学和宗教的哲人。他就美国十九世纪的思想家及作家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及英国十九世纪的诗人及文学评论家阿诺德(Matthew Arnold)写有多篇见识深远的文章。他支持并捍卫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他深受法国哲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有关生命哲学的影响,视柏格森为“灵魂的先知”(Prophet of the soul)。他曾陪同时任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1858-1919)在黄石国家公园(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露营跋涉,并将此经历写就一本书《与罗斯福一起露营和跋涉》(Camping and Tramping with Roosevelt,1907)。他与当代另一位博物学家、自然文学作家约翰·缪尔(John Muir)及其他人游历美国西部大峡谷(the Grand Canyon)、石化森林(the Petrified Forest)及黄石国家公园,并与缪尔一起作为一八九九年E. H.哈里曼(E. H. Harriman)阿拉斯加探险队成员前往阿拉斯加。之后,巴勒斯将在阿拉斯加探险的观察结果以《在绿色的阿拉斯加》(the Green Alaska)为名,洋洋洒洒地写就了一篇文章。他与其朋友福特(Henry Ford)、爱迪生(Thomas Edison)及费尔斯通(Harvey Firestone;作者按,美国轮胎及橡胶大亨)一同参加汽车旅行及野营活动,而他的这些朋友自称为“流浪汉”(《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42页;本文引用該书,均由作者译)。然而,尤为重要的是,巴勒斯帮助人们以新的目光去看自然界,去欣赏近在咫尺的鸟语花香及淳朴的自然之美。他本人观察自然界的栖息地,那个他写就了多篇令读者们期盼的散文之处所,便是他在纽约西园(West Park,New York)建造的那幢可以俯瞰哈德逊河景的房子,他称之为“河畔石屋”(Riverby)。

一八三七年,巴勒斯出生在靠近纽约州的西罗克伯里镇的一个农场,那里地处卡茨基尔西部山区边缘。其父沉默寡言,曾跟随祖上从美国东部的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移居到卡茨基尔地区。巴勒斯所受的教育基本上就是毕业于当地的中学及在库珀斯敦神学院(the Cooperstown Seminary)上的一个学期。根据巴勒斯孙女伊丽莎白·巴勒斯·凯莉(Elizabeth Burroughs Killey)的记述,巴勒斯在神学院的那段时光,对他至关重要。正是在这一时期,巴勒斯逐渐形成了“内心的自信及信念”。在神学院,巴勒斯初次接触爱默生的作品,并深受其影响。他曾在日记中写道:“爱默生是我的精神之父。”并声称:“他的词语如同阳光照亮了我那苍白纤弱的天分。”(《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34、135页)巴勒斯先后在纽约州的几个村庄以及新泽西州、伊利诺伊州教书,后来与厄休拉·诺斯(Ursula North)结婚。一八六三年,他搬到了华盛顿特区并在财政部找了份工作。

在华盛顿,巴勒斯与惠特曼相识。他曾熟读惠特曼的作品并十分仰慕这位诗人。惠特曼当时正在首都照顾伤员,并为其以后发表的有关南北战争的诗作《桴鼓集》(Drum Taps)收集资料。两人很快成为至交,经常在石溪(Rock Creek)河畔及首都附近的乡村散步。随后,惠特曼便成了巴勒斯书写的主题,巴勒斯发表了处女作《惠特曼笔记—诗人及其人》(Notes on Walt Whitman, as Poet and Person,1867)。在惠特曼过世之后,巴勒斯又出版了《惠特曼研究》(Whitman:A Study,1896)。后来巴勒斯称赞惠特曼的《草叶集》(Leaves of Grass)“恰若我们之前从未品尝过的新鲜水果”。惠特曼对巴勒斯也是提携有加。依据巴勒斯的传记作家雷内汉(Edward Renehan)的记述,惠特曼“似乎曾经帮助那位年轻的作者关注并明确了后者致力于文学与自然的志向”(《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35页)。于是,当巴勒斯坐在他位于财政部的办公桌前,目光盯着眼前那堵铁墙及银行保险库时,他的想象力却飞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个充满了鸟语花香、可以让人自由地徜徉于大自然中的世界—那些令他心驰神往的、儿时漫游于卡茨基尔山的亲身经历。他奋力写作,他的作品逐渐形成一种亲身接近自然的散文文体。他将这些文章投向以文学艺术闻名的《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 Monthly)及其他刊物。这类早期散文中有八篇被收入由赫德·霍顿出版公司(Hurd & Houghton;作者按,该公司为霍顿·米夫林出版公司[Houghton Mifflin Company]的前身)于一八七一年出版的《醒来的森林》(Wake-Robin),原著的名称“Wake-Robin”是由惠特曼所选定,它是一种白色延龄草(the white trillium),在北方的春天,当众鸟归来时开花。二十年前,当笔者翻译巴勒斯的Wake-Robin时,没有将它直译为《延龄草》,而将它进行了意译处理,译为《醒来的森林》。可以说,这个译法是笔者的心得与原创。因为,巴勒斯在此书中对“醒来”(Wake)一词有独到的解释:“当一个居民在卧室醒来时,那不是清晨,而是早饭时间。可是在野外宿营,他可以感觉到清晨流动在空气之中。他可以闻到它、看到它、听到它,并且清醒地一跃而起。”巴勒斯在书中写给读者的“延龄草”,实质上是启示着“醒来的森林”。我想,巴勒斯写此书的本意不仅仅是在描述众鸟归来,同时也是在唤醒人们对自然的热爱,接受自然之邀请,到充满着鸟语花香的林地中,到散发着大自然勃勃生机的原野中进行风景与心景的沟通。

收入《醒来的森林》的几篇散文主要描述鸟儿及其习性。当然,还有在阿迪朗达克山区的扎寨野营,首都的春天,以及巴勒斯儿时卡茨基尔西部山区的景色。可以说,巴勒斯是在用画家之眼、诗人之耳,来捕捉林地生活的诗情画意、鸟语花香:“蒲公英告诉我何时去寻找燕子,紫罗兰告诉我何时去等待林中的画眉。当我发现延龄草开花时,便知道春天已经开始了。这种花不仅表明知更鸟的苏醒……而且预示着宇宙的苏醒和自然的复原。”(《醒来的森林》,程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第10页)他在《醒来的森林》的开篇如是说。所以,在阅读《醒来的森林》时,与其说我们在读书,不如说我们在随巴勒斯一起游历哈德逊河畔的山谷,结识不同的鸟儿,感受清新动人的森林,屏气轻步、充满期待地探索大自然的奥妙。我们倾听林中鸟的音乐会;我们来到弥漫着原始气息的常青树林中,观察不同的鸟类筑巢的乐趣;我们来到林肯就职时离白宫仅两英里处的原野,那里当时还是鸟的天堂、野花的世界;我们在巴勒斯自己的小花园中,看到了在那里小憩的蓝鸲,听主人赞叹新大陆的阳光与天空为它染上的蓝天与大地的色泽,从而使它比其欧洲的“表兄”更为优秀……难怪美国十九世纪作家、评论家洛厄尔(James Russell Lowell)曾感叹道:“似乎林中暮色及清新宁静的氛围使得他(巴勒斯)的书的读者无法自拔,只是一页页地翻阅,就会有夏日度假的感觉……”(Paul Brooks,Speaking for Nature: How Literary Naturalists from Henry Thoreau to Rachel Carson Have Shaped America.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0,p. 9)

巴勒斯在晚年時常提到,只有当他坐在桌前写作时,才真正领悟到他跋涉于林中的那些经历的意义:他将自己在林中的观察写入日记的做法与梭罗的做法联系起来。

本文刊登于《书城》2023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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