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机构“淘汰赛”打响?
作者 谢玮
发表于 2023年11月

在刚刚闭幕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消息中,“风险”成为频频出现的词汇之一。

会议在强调党全面领导金融基础上,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到更重要的位置。其中,对于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及监管着墨较多。

会议提出要“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这一定调,较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表述更进一步。

而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则提出,以省为单位制定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

随着风险处置路线图日渐清晰,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进程正在加速。年内农信系统迎来改革合并潮,还有超百家中小银行股权发生变更。业内普遍认为,总资产规模近80万亿元的超4000家中小金融机构格局将迎来大变局。

116家高风险机构待压降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防范金融风险还须解决许多重大问题”。刚刚闭幕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到更重要的位置。

会议强调,要清醒看到,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

地方债务、房地产和中小金融机构,成为会议重点提及的三大风险领域。

近年来,河南村镇银行、恒丰银行、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事件频发。

包商银行自2005年以来仅大股东占款就累计高达1500亿元,且每年的利息就多达百亿元,长期无法还本付息,资不抵债的严重程度超出想象。

2018年,作为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之一的恒丰银行形成逾1600亿元不良贷款,成为巨大的金融风险隐患。

2022年,河南等地多家村镇银行出现“取款难”,暴露出农村金融机构的治理难题。

2023年,因网传涉及恒大集团欠款,有城商行深陷舆论风波。

不仅如此,这些风险事件背后还暴露出不法企业高管与腐败监管人员相互勾结,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互为表里、深度交织。

在辽宁,2021年以来,已有超60名中小银行“一把手”被采取留置和刑事強制措施。

在山西,“德御系”想方设法拉拢腐蚀金融机构管理人员,收买银行授信审批权力。仅山西省金融系统,就有20名公职人员收受“德御系”财物总额达2亿元。

中小银行风险不仅关乎基层群众财产安全,更关系着整个金融体系安全。

然而,国内中小银行整体呈现出“量多质弱”的特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共有456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另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2)》,我国366家金融机构处于“高风险状态”,占比8.3%,资产规模达5.61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比重1.55%,其中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占比92%,东北和中西部省份可能是风险高发地区。

更重要的是,中小金融机构并非独立的存在。中小金融机构长期与房地产市场、地方融资平台相关联,风险相互交织。

通过改革化险,成为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重要方式。

《意见》对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给出了“路线图”。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强化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风险监测。以省为单位制定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以转变省联社职责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等。

10月21日,央行行长潘功胜在作《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有序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推动兼并重组,该出清的稳妥出清。”

“虽然近年来高风险机构数量有所下降,但从河南、安徽等地个别村镇银行近期暴露出来的问题看,以农信机构(农商行、农信社、农合行)、村镇银行为主体的高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显性和隐性风险不容小觑。

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3年21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