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考试大国,人们升学、入职、晋升等重要的生活及工作变迁无不需要通过考试来完成。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中国还是世界考试文化的发源地,在古代文明同样发达的埃及、西亚、希腊和罗马帝国并没有考试制度,中国是第一个为学校教育和社会管理而进行公开选拔考试的国家。亚洲诸国及西洋诸国的考试制度,都是在引进和改进我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
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
中国的考试制度出现于隋唐时期。此前,从两汉的辟除征召,到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中国的选官制度实行的都是察举制。察举制在最初施行时确曾显现过优越性,但由于它是通过地方官员推荐来选拔人才,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时间一长难免因集团利益的干扰而滋生腐败现象,至南北朝末年,已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通过推荐的方式来选拔人才,已经明显行不通了。
而在隋朝创建的过程中,大批庶族地主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提升,这为庶族地主参与政治、分享权力奠定了基础。同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曾经被地方长官控制的选士大权也必须收回。创建一种新的人才选拔制度来取代原来的九品中正制,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种情况下,科举考试就应运而生了。
隋朝统一后,隋文帝杨坚下旨:“京邑庠序,爰及州县,生徒受业,升进于朝。未有灼然明经高第,此则教训不笃,考课未精,明勒所由,隆兹儒训。”希望通过考试,选拔出真正的人才。到了隋炀帝时期,进一步设立了进士科考试,“始建进士科”是科举制创立的标志。自此,统治者取消了门第限制,完全按照考试成绩来选拔人才,这在当时的世界历史中是一个非常超前的政策。隋文帝、隋炀帝恐怕也没有预料到,这一考试制度将会影响中国1300年(直到1905年才被废止),并且还影响到了日本、韩国和越南,乃至对整个东亚文化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建立后,科举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唐代的科举制度包括常科和制科两类。常科每年定期举行,考生有学馆生徒(由中央和地方学馆举送者)和州县乡贡(自学成才在地方报考应举者)两类。考生一般经过两级考试,先州县考试再进行省试。考试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此外,还有武则天创立的武举制度,是由兵部主考,目的在于选拔军事人才。其中,唐朝科举经常考的是明经、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对经书及其注疏的熟记背诵,相对比较容易,故有“三十老明經”的说法;进士科主要考诗赋,考查的是应考者的见解和才情,故有“五十少进士”的说法。通过进士科考试,唐王朝就能网罗到既有文采又有经学修养的人才来充实政权机构,争取到大量非高门士族出身的士人的支持,把较为广泛的社会阶层的优秀人才吸引到政府机构中来。
制科则是由皇帝临时下诏开科取士,一般不定期举行,考试及格即可授官。
相比后来的科举,唐朝科举有其自身的特点,即“通榜”和“行卷”:允许人们向主考官推荐优秀人才;考生可将自己的文学创作择优编成文卷,投献给达官贵人或文坛名人以求得他们的赏识和推荐,来提高知名度和及第概率。所以,唐朝的考试是不糊名的,考官在评分的时候除了试卷,还可以参考考生平时的作品和名声。为了给考官留下好的印象,很多考生会在考试前“走动关系”。最典型的就是诗人王维,他通过岐王的引荐,用一曲音律征服了玉真公主,在公主的引荐下,王维顺利考取了进士。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得顾况赏识,最后也考取了功名。这种做法客观上促进了唐代文学的繁荣。
科举制在宋代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公平择优成为其显著特点。相比唐代,宋代科举制扩大了考试规模和及第名额,成为中国科举史上录取进士最多的一个朝代。在考试制度方面,确定殿试为定制,实行三级考试制度,即州试(地方考试)—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殿试(由皇帝主持)。统治者高度重视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采取了锁院制、糊名制、誊录制等诸多方法来杜绝豪权垄断考试、徇私舞弊等现象。科举考试的专用考场叫做贡院,锁院制规定,各类考试官自受命之日起,到放榜之日止,一直锁宿于贡院,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贡院,更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