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的三明治2
对于三明治的执念越来越深。一款三明治,从构思、手作、尝味,直至见诸文字,有时候需要花费好长时间,但偶尔也会一气呵成、有如神助。
知我者如由里。作为资深心理咨询师的她,有时也会给我讲数字心理学,说从中可以窥见我并非巧手之人,因为个性要强和认真,所以才能圆满地做好每件事,说得我频频颔首称是。伟人曾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而我,果然就是那个最认真的人(哈哈!偶尔自夸一下)。
今天这个“认真的人”,依然要认真地做三明治。
当我考虑做一款美式三明治时,脑海中首先呈现的就是贝果与班尼迪克蛋。说起它们在美国的发展历史,那都是有故事的。前者据说是 19世纪初由东欧移民带入的,继而在全美星火燎原,且花样越来越多,食谱日见宽泛(感觉此说法可信度比较高);后者则比较奇妙,说是纽约某餐厅的某位厨师,给一名为班尼迪克的顾客做了这道水 蛋加荷兰酱的料理,之后便慢慢流传开来。而贝果与班尼迪克蛋的相搭,更被渲染成“纽约人的标配”,这个暂且信其有——因为两者真的很搭、而且也确实是一款营养与口味并存的三明治了,在生活节奏极快的大都市纽约,以此作为午餐相当合适。
班尼迪克蛋的制作并不复杂,关键在于荷兰酱的调制,就像我们小时候调色拉酱一样,必须十分勤奋地不停手,期间,我的临时助手薇很贴心地提出换手,被我谢绝了,因为怕两人手势不同会影响出品质量。那天做的荷兰酱很赞,奶香馥郁、滋味醇厚,不仅在美式三明治里使用了一部分,余料也被大家在食用其它三明治时当做蘸料一扫而空,吾心甚慰。
丹麦萨拉米起酥羊角于我是最简单的。起酥羊角面包一直都是我的大爱,每次走过路过面包店,总会按耐不住入手一只,当日的下午茶食就有了。有时也会留待作为次日的早餐,只需在空气炸锅或烤箱中略烤 2 分钟,羊角面包便神奇地蓬松起来,还原刚出炉时的酥脆,再随意涂抹奶酪、夹入荤食,就是很棒的三明治了。
出乎意料的是,意大利流心蛋杂蔬帕尼尼居然是当天 3 款三明治中最受青睐的,几乎瞬间光盘。或许其颜值较高是主因,但更多的理由是作为点缀的那朵小小的、用胡萝卜做的玫瑰。那天的制作过程顺风顺水,煎蛋、叠起、成形,“丝滑”得很。但摆盘时,摄影师由里出了个点子,说用剩下的半截胡萝卜做朵玫瑰吧,“锦上添个彩”。如此精巧的活儿,显然不是我所擅长的,于是立马缴械投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