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基石
作者 刘欣
发表于 2023年12月

人民军队士兵的军衔制度(续)

2010年第三次修订《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后的士兵军衔(2010年7月~2022年3月)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次修正。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三次修正。其中2011年第三次《兵役法》修正主要是配合2010年《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修订。

2010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和3月29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这次修订《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主要是改革士兵的种类及重新设定军衔,同时,士官服役制度由分期服现役改为分级服现役。

条例规定:现役士兵是依照法律法规,经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被授予相应军衔的义务兵和士官。强调士兵必须牢固树立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刻苦钻研军事技术,熟练掌握手中武器装备,具备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过硬本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时准备打仗,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条例将士兵的军衔进行调整,士官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种类名称,志愿兵不再作为表示士兵类别的名词,只在涉及兵役性质时使用。恢复使用军士和军士长衔称,在高级士官中增设一级军衔。军士衔称1999年以前是义务兵军衔,这次恢复但性质已经不同,已经成为志愿兵役制士兵的军衔衔称。

调整后的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义务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字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警衔前冠以“武警”字样。

陆军列兵、上等兵常服肩章(2010年)
陸军下士常服肩章(2010年)
陆军上士常服肩章(2010年)
陆军下士、中士套式肩章(2010 年)
陆军列兵、上等兵套式肩章(2010年)

士兵军衔的授予与晋升以本人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和服役年限为依据。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上等兵军衔。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被提升为班长职务的,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各级士官军衔按照规定的服现役期限晋升。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 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中士服现役满3 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 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满4 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 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 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首次授予的军衔等级,根据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确定。军队院校士官学员毕业时军衔晋升,比照同年入伍士官的军衔等级确定。

士兵军衔授予和晋升的批准权限为;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批准;三级军士长由军级单位主官批准;四级军士长、上士由师(旅)级单位主官批准;中士、下士由团(旅)级单位主官批准。

义务兵的军衔由连级单位主官批准;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担任班长职务晋升为上等兵军衔的,由营级单位主官批准。兵的军衔授予与晋升,由连级单位的主官队前宣布;士官军衔的授予、晋升,由批准单位的主官以命令下达。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 年,中级士官最高8 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 年以上。初级士官、中级士官在本级最高服现役年限内,按照岗位编制规定确定服现役时间。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初级士官由团(旅)级单位批准;中级士官由师(旅)级单位批准;高级士官由军级单位批准。批准前应当逐级上报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各单位应当将批准的士官逐级上报总参谋部兵员工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2010 年调整后的武警士兵警衔肩章样式。上排自左至右分别为:武警列兵、武警上等兵、武警下士、武警中士、武警上士;下排自左至右分别为:武警四级军士长、武警三级军士长、武警二级军士长、武警一级军士长
火箭军二级军士长(上)、一级军士长(下)套式肩章
21式迷彩作训服领章,新式领章改为长方形迷彩保护色底,低可视度标志符号,各军种通用。

本文刊登于《轻兵器》2023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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