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有权继承遗产吗
发表于 2024年1月

问:

我是一名怀孕七个多月的孕妇。两个月前,丈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离世。刚刚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公婆担心我再嫁转移遗产,便迫不及待地将丈夫遗留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其间,我要求为腹中胎儿预留一份遗产,但被公婆拒绝。请问,胎儿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答:

你腹中胎儿虽未出生,但享有继承权,应当为其保留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本文刊登于《伴侣》2023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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