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支付迎新规
作者 唐郡
发表于 2024年1月

时隔近三年,非银支付机构监管的首部行政法规终于面世。

2023年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曾下发《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条例》共六章六十条,涵盖准入门槛、业务规则、用户权益保障、处罚办法等内容。

其中,根据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劃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司法部、央行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利于防范监管空白,同时避免监管套利。此外,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反垄断的部分内容被删减,亦受到市场关注。

数据显示,当前,非银行支付机构年交易量超1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电子支付业务总量的约八成和一成。

司法部、央行负责人表示,非银行支付业务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一些支付机构违规经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出台《条例》,将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夯实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法治基础。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认为,《条例》作为非银行支付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法”,主要有三大要义:一是从法规上明确了支付机构在支付体系中的定位,即小额便民;二是鼓励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为单位客户提供支付服务;三是对用户权益保护做了更严格的规定,注重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支付领域监管的顶层设计,提升了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更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支付领域重大事项的管理和处置,有助于持续推动支付清算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称。

对于《条例》将给行业及机构带来的影响,多位分析人士表示,当前不少规定还有待具体的实施细则出炉,后续影响仍有待进一步评估。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制定《条例》实施细则,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支付业务具体分类方式、新旧业务类型衔接过渡规定等未来将进一步细化明确。

本文刊登于《财经》2024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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