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超3亿人的消费金融公司(下称“消金公司”)将迎新规。
12月18日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涉及优化准入政策、突出业务分级监管、加强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受关注的是准入标准的大幅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消金公司自身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亦由3亿元大幅提升至10亿元。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增设部分监管指标。
例如,规定消金公司担保增信业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全部贷款余额的50%;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杠杆率不得低于4%。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新增“消费者权益保护” “合作机构管理”两个专章,更加突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事实上,自原银监会2009年7月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来,《办法》于2013年11月经历过一次修订。时隔十年,《征求意见稿》在多方面作出进一步细化。
“经过多年发展,消金公司行业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均发生显著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满足消费金融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同时,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在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制度法规,《征求意见稿》结合消费金融公司行业实际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与现行监管法规衔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如果正式出台,将使制度办法更加与时俱进,更加适合形势发展变化,进而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发挥贴近市场、灵活高效等积极作用,坚持“普应适度,惠无止境”原则,做好普惠金融、数字金融两篇大文章,在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中贡献力量。
准入标准大升:3亿到10亿、30%到50%
对于消金公司而言,牌照的“含金量”经久未衰。在《征求意见稿》中,准入标准的变化备受关注——其中,消金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现行要求的最低限额3亿元大幅提升至10亿元。
这意味着部分消金公司或面临增资的要求。Wind(万得)数据显示,在全国31家持牌消金公司中,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下的公司共有十家。另据观察,2023年以来,已有三家消金公司启动了增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