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海防意识觉醒及海防政策变迁
作者 陈贤波
发表于 2024年2月

【关键词】海防意识 海防政策 明清社会变迁 【 中图分类号】E291;K24 【 文献标识码】A

中国东南临海,海岸线曲折漫长,沿海岛屿星罗棋布,见诸文献记载的海盗活动间有发生,沿海设防自古有之。然而,由于历代边患多来自北方,以游牧民族的袭扰为主,鲜有真正造成剥肤之痛、危及国家统治的海疆危机,朝野之间海防意识的生成、自上而下海防体系的构建乃至对整个海疆的战略谋划等,遂长期处于萌芽状态。这一局面一直延续到明代才出现深刻转变,直接的推动因素正是当时倭寇对东南沿海的持续入侵,适如乾隆《南澳志》所言:“古有边防而无海防,海之有防自明始也。”①

海上人群与海疆危机

毫无疑问,海防政策的目标在于消弭来自海上的威胁,维护海疆安全。那么,古时所谓“海上的威胁”究竟为何出现,又从何而来?

从明清国家视角来看,制造海患的海上人群来源相当多元。他们既可以被笼统地称为“海盗”“海贼”“海寇”“洋盗”“洋匪”,也有特指其地域或族类身份的“倭寇”“疍贼”“漳潮海盗”,还有专门指称其非法活动的“珠盗”(盗采珍珠者)、“盐徒”(私贩海盐者),不一而足。

问题在于,界定上述林林总总的海盗身份殊非易事。由于沿海州县部分胥吏、海防官兵、势家商贾乃至布衣小民从事海上活动获利甚丰,他们或铤而走险下海为盗,或窝藏,或接济,职是之故,海患并非完全来自海洋,往往更多暴露的是陆地社会的治理问题。这种情况在明代中后期的东南沿海地区尤为突出。

嘉靖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1545—1547)出任潮州知府的郭春震主持编纂《潮州府志》,曾概括闽粤地区海患不绝的原因有三:一是窝藏,即“沿海势要之家,为其渊薮,事觉则多方蔽护,以计脱免”;二是接济,即“黠民窥其乡道,载鱼米互相贸易,以瞻彼日用”;三是通番,“闽粤滨海诸郡人驾双桅,挟私货,百十为群,往来东西洋,携诸番奇货,因而不靖肆抢掠”。②当时有名的士绅林大春甚至断言“沿海之乡”“州郡监司之左右胥役”“沿海之舟楫商旅”“沿海贫民”,“无一而非海寇之人”。③

明乎此,可知文献记载的“海盗”只是当时泛论从事海上非法活动的人群标签,实际的社会情形远比今人想象的复杂得多。正因如此,过去笼统地将一般文人士大夫笔下的“倭寇”等同于外来的日本武士、浪人组成的海盗集团,并不确切。越来越多的研究揭示,参与“倭乱”的更多是沿海奸民和势家商贾。

细究起来,这一时期的海疆危机,折射出经济社会的急剧变化和深层矛盾,其愈演愈烈,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其一,沿海百姓依海为生的生计模式受到厉行海禁的挤压。至迟唐宋以来,东南沿海百姓已逐渐发展出以海洋渔捕和海上贸易为中心的生计模式,在北至日本、朝鲜,南至南海诸国,西至北非沿岸的广阔海域形成了以物产、技术、人员流动为内容、层叠交织的贸易圈。④这一生计模式和贸易圈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流动性和跨地域性。对严防出入、厉行海禁的官府来说,海上人群“出入风波岛屿之间,素不受有司约束”,他们货殖四海的活动极易演变成私贩番货,甚至通番诱敌,理应是海防重点防范打击的对象。

其二,社会上层对舶来品的奢侈消费推动沿海黑市网络的形成。海外奇珍异宝历来为达官贵人竞相追逐,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汉书·地理志》记载,早在汉武帝时期,朝廷已遣官从广东合浦、徐闻出海,“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搜罗海外珍宝,成为唐宋以后市舶司的重要职责之一,陆续入华的朝贡使团也多以此为贡品。各级市舶官员趁职务之便私买苏木、胡椒、乳香等番货,屡见不鲜。对海商来说,走私转运价值高昂的舶来品,自然具有极大诱惑性。更有甚者,与民争利,垄断海域资源,也起到推波助澜作用。最突出的例子是明代“珠禁”,对北部湾海域珠池加以官营控制。史载“官既厉禁,小民失业,往往去而为盗”“守益密而盗益多,官兵反藉以为市”⑤,私采珍珠成为一种高风险、高利润的非法海上活动。明人瞿九思《万历武功录》中有多篇“珠盗”传记,记载的就是当时沿海聚党盗珠,民盗难分的庞大黑市交易网。

其三,公元16世纪以后西方殖民势力相继东来加剧了东亚海域的纷扰。众所周知,“地理大发现”开辟了欧洲人通往亚洲的新航路。过去由中国人、阿拉伯人主导的海洋贸易网,陆续加入葡萄牙、西班牙、英国、荷兰等强劲新对手。坚船利炮的殖民者以通商贸易为目标、武力征服为手段,在整个东亚海域引燃战火,与中国多次激烈冲突。正德十六年(1521)、嘉靖元年(1522)葡萄牙舰队两次武装攻击明朝,在广东屯门、西草湾与明军交战,均遭致失败。

本文刊登于《人民论坛》2024年2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