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教师热议:尝试探索教师退出机制
作者 张宇轩
发表于 2024年2月

教师退出机制重回视野引发热议,业内称其为“打破‘铁饭碗’”。

近日,北京丰台教育发展理事会2024年工作会召开,会上通过的《关于推进丰台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2024年丰台区将在“区管校聘”改革中加强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事实上,在此之前,多地都在探索和实施教师退出机制,包括宁夏、广东、贵州贵阳等。北京也早在2019年,由北京市教委、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也提出过“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如何打破“铁饭碗”

北京丰台区教委副主任翟洪臣解读《措施》时表示,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学校间编制配备不均衡的问题,丰台区将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原则,动态调整各学校编制,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推动编制资源向中小学倾斜,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编制需求。

谈到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时,翟洪臣强调“要打破‘铁饭碗’观念”。这也就意味着对教师的考核结果成为去或留的关键。

《措施》中,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主要有下列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差;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弱,且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等。

对于教师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期结束后学校可不再续聘,或降低岗位等级、调整岗位聘用。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安排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

此次豐台区探索建立的教师退出机制是北京市首个正式公开的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这是对此前一系列文件精神的丰富和具体化。

2022年印发的《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规定“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依法依规依程序撤销教师资格、清理退出教师队伍”。

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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