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留编还不影响晋升?鼓励科研人员创业“放大招”
作者 孙晓波
发表于 2024年3月

早上七八点钟,江苏徐州医科大学副教授王刚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作为一名在岗教师,他每天要先完成教学任务,之后作为创业公司董事,处理公司事务。两种身份,频繁转换,自主安排工作内容。得益于江苏的创业政策,王刚在拥有编制的情况下,还可以在职创业。

2023年9 月,江苏省人社厅等1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江苏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研人员等群体创业。

根据相关政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留编三年,其间社保、职业年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岗位等级晋升等待遇不受影响。

江苏的创业留编政策经媒体报道后,一度登上微博热搜,并引发舆论热议。有媒体称江苏在“放大招”,也有舆论将之与早年的“停薪留职”相提并论。

并非“停薪留职”

江苏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创业留编政策其实在2015年就已推出,近期引发关注,是因为“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登上微博热搜,民众比较关注其中的创业留编。

从社交媒体以及相关报道的内容看,创业留编三年是公众关心的主要议题。有声音甚至认为,“既能创业还能留编,属于旱涝保收”。

不过,多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对此表达了忧虑。比如,他们担忧创业三年可能错过单位晋升机会,创业风险大,缺乏资金与资源等。

据江苏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对于创业留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决策是比较审慎的。

本文刊登于《党员文摘》202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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