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的音乐美学观
作者 冯钰文
发表于 2024年3月

米凯尔·杜夫海纳(Mikel Dufrenne,1910—1995),法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曾任法国巴黎大学美学讲座教授,著作有《审美经验现象学》(1953)、《先验的概念》(1959)、《语言与哲学》(1963)、《诗学》(1963)、《为了人类》(1968)、三册论文集《美学与哲学》(1967—1976)等,其中《审美经验现象学》较为系统集中地体现了其现象学美学思想。

《审美经验现象学》一书是现象学美学研究在法国取得重大进展的成果。全书共由四编构成,一编“审美对象的现象学”以辩证思维对艺术作品和审美对象进行区分,明确指出前者的自律性与后者的他律性;二编“艺术作品的分析”从本体论视角对音乐作品、绘画作品和一般艺术作品的材料构成作客观研究;三编“审美知觉的现象学”将一般知觉理论呈现的三大阶段,即显现、再现和思考引入审美对象领域,提出与之相对的感性、再现对象及表现世界;四编“审美经验批判”结合康德的理性“先验”论,提出情感先验视域下的审美经验论。本文主要以四编中杜夫海纳对康德理性“先验”论的吸收和发展,对杜夫海纳现象学美学体系中的审美经验论中体现的音乐美学观作进一步探讨。

一、从理性“先验”到“情感先验”

“情感先验”是杜夫海纳审美经验论中的核心概念,是对康德“先验”思想的移植和发展。“情感先验”是杜夫海纳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命题,是对康德“先验”思想的吸收。

杜夫海纳对康德“先验”的解读与康德原意基本一致,二者都将“先验”视为一种逻辑先存条件,对认知活动产生影响,但非可被明确认知的对象。杜夫海纳解读道:“按照康德的说法,先验首先是一种认识的特性,这种认识在逻辑上而非在心理上先于经验......‘先验的’这个术语——至少在康德的著作中——‘最初总是用于一种认识’,表示‘与经验的相对的东西。这种东西是经验的先验条件,不是经验的材料’。”[1]

立足现象学原理,在审美经验论中,杜夫海纳将康德“先天”(理性知识)和“先验”(理性认识)的对立立场[2],改造为基于心理层面上的“先天”、“先验”一元论。“先验”把握到的“先天”现象是意识在现象学还原中,由知觉直观把握到的事实本质;“先天”作为对象结构中的本质属性,在心理上非先于知觉而存在,而是作为一种现象,在逻辑上原初地存在于知觉经验中。“先验”对[3]“先天”的感受,为审美知觉与审美对象所共时(心理时间)共有,随着主体知觉与知觉现象的同步进行,互为融合,“先天”和“先验”在逻辑上的先后顺序对于审美经验而言是无关紧要的,审美感受总是围绕着心灵展开进行。

杜夫海纳进一步将“先验”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肉体先验,知觉勾勒出现象的大框架结构,这是主体生存的前提;第二阶段,通过再现先验,确保主体对现象世界的认识的可靠性,这是主体初步认识世界的前提;第三阶段,最终通过情感先验揭示出一个表现的世界,这是主体真正感受世界的前提,也是三编审美知觉论中的核心所在。

由此,杜夫海纳将康德“先验”拓展至审美领域,他提出,这“先验”之物即为情感。“先验”作为一个对象被给予、被思维的逻辑前提,情感便是一个艺术作品(音乐作品)可被感知的前提条件。杜夫海纳将认识的一般对象换置为特殊对象,即审美对象;将理性认识的条件转换为主体“知觉”的条件,并结合三编审美知觉论,审美知觉与审美对象不可割裂,审美对象(艺术/音乐作品被知觉到的产物)需被主体知觉才能最终完成,“情感先验”就是衔接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二者的核心所在。

二、审美经验论中的“先验”音乐美学观

审美经验活动的最佳状态,在于“审美知觉”对音乐作品表现世界的读解,杜夫海纳明确指出:感觉便是感受到某种情感,这种情感是作为对象的属性,而非“我”的存在状态,情感实则是“我”对于对象身上某种情感结构的反应。“情感先验”作为连接音乐作品与听众的桥梁,同时存在于关系双方之中:于音乐作品而言,它作为情感特质,联结作曲家与音乐作品;于听众而言,它作为情感范畴,以确保听众审美知觉对音乐审美对象(音乐作品经听众感知后的产物)的指认及进一步把握。

(一)情感特质作为音乐作品的构成先验

杜夫海纳指出,情感特质同时作为作品与主体的构成要素,情感特质是作曲家创作激情的源头和创作过程中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在音乐作品中以旋律的形式被固化保存,不再受外物作用而发生改变。音乐作品正是作曲家与情感特质协调一致下的最终创造。

1.作曲家

“审美对象仍然构成一种独特情况,因为它双重地与主观性相联系。一是与观众的主观性相联系:它要求观众去知觉它的鲜明形象;二是与创作者的主观性相联系:它要求创作者为创作它而活动,而创作者则借此以表现自己,即使——尤其是——创作者并没有这样的明确想法。”[4]情感特质既附着于作曲家,又是作曲家追求的理想对象。音乐作品是作曲家自我展示的世界,而音乐作品的创作就是作曲家将个人所感受到的世界凝聚成某一情感特质,并加以客观化(通过谱面固定)的行为。情感特质对于作曲家而言便是阿里阿德妮线[5],作曲家必然遵循着某一情感特质的指引进行创作,同时这份特殊的情感特质被作曲家感知确认后,又成为其创作时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他们运用各种创作技法力求将这份情感特质以最完善、最贴近的形式展示出来,音乐作品由此誕生。

本文刊登于《音乐生活》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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