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入住,是否要交纳物业费
作者 张杰
发表于 2024年5月

2022年1月,在外务工的张某回到家乡,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时,房产公司让张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因缺乏资金,张某并未对房屋进行装修,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张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电话催交,但张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不愿意交纳。2024年3月,物业公司将张某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张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在法庭审理中,张某提出: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空置状态,自己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也就过春节的时候回来看看,根本没有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该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物业公司则反驳称,虽然张某的房屋处于空置状态,但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维护维修、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所以张某应该交纳物业费,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刊登于《家庭百事通》2024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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