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岭南墟市中的“贩妇”现象
唐宋时期,中原南下士人以獵奇心态记载岭南“妇强男弱”的性别模式,到了明清,岭南妇女又以“跣足椎髻”的形式趁墟买卖,可见,岭南女性与儒家正统倡导的女性形象相比,始终带有地域传统习俗的特色。
岭南妇女参与商业买卖的历史可追溯到汉代。秦汉时期,中央在岭南设郡县,开灵渠,将珠江与长江沟通起来。汉代交趾刺史部及其所辖苍梧郡的治所均在广信县,位于珠江支流西江。汉代官府开辟的海上丝绸之路就是从交趾刺史部的徐闻、合浦等海港出发。海洋贸易造就了徐闻的富庶,“居民富实,市井居庐之盛甲于广右”,时民谚曰“欲拔贫、诣徐闻”。
岭南最早的女商人苏娥就是汉代苍梧郡人。晋人干宝以鬼魂伸冤记述说,广信县苏娥,父母双亡,又无兄弟,且嫁后不久,夫死无子,她和婢女用钱租赁同乡王伯的牛车,将家中所存“杂缯帛百二十匹”运往他县出售,结果在驿站被亭长杀害。从汉代徐闻港贸易繁荣看,苏娥跨县贩运杂缯肯定有丰厚利润可赚,且她之前应辅助丈夫从事过丝绸贸易。苏娥租赁牛车经商,说明汉代岭南女性经商较常见,男女交往也较自由。
魏晋南北朝时期,岭南女性以阳刚威武的冼夫人而闻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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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环球人文地理》202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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