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米娅·兰姆是奇幻小说的狂热粉丝。因高中時受到启发,她踏上了奇幻故事创作的道路,并一直坚持到现在,自己变成了一名写奇幻及恐怖小说的作家。闲暇时候,米娅会带着她的狗四处徒步旅行,去不起眼的古董店里搜罗少见的书籍。
水晶金字塔的名号在这座城邦里无人不晓。它是上古世界失落的奇观,是历史与传说的界限融合的节点。它究竟是何样貌?无数学者、作家、匠人浮想联翩。
我不需要想象——我亲眼见过。
我还记得,它孑然伫立众多灰白沙丘中间,每一条边缘都打磨得完美无缺,剔透的水晶外壳甚至能将阳光晃回天上。它算不算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东西?或许是,但按当时的状况而言,这赞誉没准有些过头。我一路横穿几百里格1的荒沙,驶过危机四伏、横亘于我们与他们的大陆之间的汪洋,还拼了命独自穿越不毛之地,身边只有一匹马陪伴。经历如此旅途之后,哪怕一间腐朽的棚屋,在我眼里也漂亮得很。
“无花果,闻闻空气。”我拍拍马儿的脖子,它踱步走向金字塔,“猜猜闻到的是什么?”
无花果喷了个响鼻。
“成功,无花果,是成功的味道。”我骑着它来到金字塔近跟前,这才下了马。“唔,没地方拴你。不过,你应该不会蠢到跑掉,对吧?”
无花果哼了一声。
“乖姑娘。你就在这儿待着,我去给咱俩找找入口。等这回事情结束了,生菜给你管饱。”我取下马鞍上的挎包,甩在肩头,最后向它行了个礼,“无论如何,祝我好运。我们就要有钱了。非常非常有钱。”
当然,那个时候我已经挺有钱,但还算不上最有钱。毕竟,太阳不会爬上半边天就不动了。
我最初是个哭哭啼啼的无名小卒,被另一个无名小卒生在城邦“夏末”的一座无名小桥底下。我妈妈信奉公平竞争,可这种想法给我们这样的过街老鼠带不来半点好处。我们的日子过得十分勉强:勉强够吃,勉强能遮风挡雨,勉强活着。
之后,她死了。头一回孤孤单单待在阴沟里的那个冷夜,我问了自己许多问题。比“勉强”更好的日子是什么样?不当奴隶、讨剩饭,只管随心所欲的日子,会是什么样?
将难以攻破的保险柜洗劫一空;榨干最精明的商人家里每一枚钱币;装满一座又一座金库,最终用足够的钱砸开大门,跻身贵族圈子。
应有尽有,会是什么样?
我发现它让人觉得像是在飞翔。
抵达水晶金字塔的几个月之前,在黄金区一间水烟筒休息室里,我开始了最为精彩的一段飞翔。一位老友让我去做客:是我的同伙,偷儿转行当商人的阿基姆。他手腕十分了得,从下层市井一路升去了城邦高塔之上。坑蒙拐骗的事,我俩合伙干过不少。小时候一场大病让他动不了腿,所以他得靠我摸进富人家的窗户或穿过拥挤的市场,而我也得靠他的灵机一动来规划逃跑路线,或是在自个儿的法子不好使的时候谋划新的骗局。妈妈死后,我遇见过许多人,但我只信任他。
休息室占了这个区最高那座塔楼的整片顶层,里边的绸缎坐垫跟地毯全是从南部岛国进口的。哪怕给我用的那尊水烟筒,底座上都环了一圈宝石,虽说只是胡乱嵌在金子上面罢了。还没等阿基姆过来扶手长椅上坐着,我就把这些宝石全撬进兜里了。我看着随从用银轿抬他进来,扶着他坐在对面。
“谢谢。去下面等着吧。”他说着,挥手撵走他们。等这些人离开后,他将注意力转回我身上。“巴兹,感谢你过来见我。”
我吐了口烟,耸耸肩。“你确实该感谢。我很少这么浪费时间。我可是个忙碌女人。”
“还不至于忙到没空跟好朋友抽抽烟,对吧?”阿基姆微微一笑。
“谁让我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呢。”我眨巴着眼睛道,“不过,我还是希望这趟不会白来。好多计划等着我参加呢。”
“传言也是这么说的。但凡往富人区走两条街,到处都在讲你的事情。真是稀奇。”
“跟我相关的传言信不得,你又不是不知道——一多半都是瞎编的恶毒谎话。他们就是嫉妒我有钱,嫉妒我的才华美貌。哈,难怪我这么多敌人。”我咧嘴一笑,尽量让语气变得轻快,“废话少说。你想提议的是什么?”
“唔,这提议跟传言多少沾点关系。他们说你向往皇族。”阿基姆说道,手指敲着膝盖。
“传言如今变成这样了?”我的笑容有些僵硬。这事情,阿基姆不该知道——尤其不该从别人嘴里知道。要是大家都知道你想混进某个圈子,你就更难混进去了。肯定是我当时的情人,那个该死的纳吉,成天在娱乐区口无遮拦说漏了嘴。有些人,你真的别跟他透露任何东西。
阿基姆拿过我手上的烟嘴,悠闲地抽了一口。“巴兹,虽说你如今倍受尊敬,但你得明白,这种事情基本没戏。哪怕最有钱的商人,也不会被七大王室列为联姻对象。”
“有志者事竟成。”我一把抓回烟嘴,“这件事我显然不需要你的建议。再说了,你又懂多少皇家的事情?”
“整体?跟你猜的差不多。单说塞夫亲王?相当了解。”
我愣住了。“塞夫亲王?德拉姆家族的那位?”
阿基姆笑得更灿烂了。“哈,你终于肯认真听了。”
我拼命让自己保持镇定。塞夫的家族是夏末资格最老的,也是城邦的创始家族之一。如此的背景,让他成了城邦里最有钱有权的人。无论哪个女人,一旦嫁给他,也会一样有钱有权。
阿基姆目光炯炯,俯身凑近。“几个月之前,就在这间休息室里,我正好结识了亲王以前的导师。几杯酒下肚,他告诉我说,塞夫亲王长期痴迷极乐帝国的历史,对帝国的末代女王艾露也是念念不忘。还有她的陵寝,就是那座水晶金字塔。她的陪葬品,你知道他们怎么说的吗?各种有魔法的自动机器,能让人飞起来的蜡翅膀,甚至还有一副能让佩戴者看见未来的镜片。”
“哈,魔法镜片?”这个念头让我哈哈大笑,“噢,我可以拿它做很多事。”
“传说,这些只是她财宝的其中一小部分而已。哪怕只有其中一件,亲王也愿意拿自己的一条胳膊去换。哪个女人能取回一件遗物,她就能赢得亲王的青睐,摆脱他对地位和血缘的执念。”
“我要是能找到点什么线索,那还真是不错呢。”我嘲弄道。
阿基姆抬起一只手,打断了我。他转向身边的挎包,掏出一捆捆文件和书籍,从中挑了一张递给我。我接过来,低头凝视着墨迹中的世界。我用手指描绘其中一条路线,瞪大了眼睛。
“这不是我们这片大陆。”
“当然不是。这是横跨卡梅利亚海域的那片大陆。没几个人开船到过它的海岸,更别提穿越它了。”
“它就是那地方?”我话音里有些不耐烦,眼睛却离不开那地图,“当然没多少人去过。连我都听说过卡梅利亚海域有多危险,而那些活着回来的人都说,那片大陆上除了黄沙,什么都没有。”
“黄沙,以及失落帝国的废墟。”阿基姆紧盯着我,眼里没有笑意也没有嘲弄,“巴兹,这件事我信不过其他任何人。我寻遍天涯海角,寻遍我们大陆的每一处阴暗之地,才找到你手上的这些信息。藏在水晶金字塔里的东西能让我们发做梦都梦不到的大财。我可以提供船、补给,以及你探险会用到的一切东西。我唯一做不到的只有亲自上路。我需要你。”
于是,几个月后,我靠着地图及阿基姆的信息踏上了探险之旅。诚然,理论上,艾露女王墓室陪葬品清单是所有信息中最没用的,可前往遗忘之地的这一路上,我却老忍不住拿着它一读再读,脑子里对那些宝藏浮想联翩。在我的船被狂风暴雨震颤之时,在沙丘愈渐寒冷、黑暗永无尽头的许多夜里,正是它给予我慰藉。极度饥渴侵袭、身边唯一的绿洲只是海市蜃楼的时候,我将它紧紧抱在胸口。我跟无花果被沙暴困在帐篷里的那些日子中,我将它的文字反复咀嚼。千般折磨之下,那应许的墓室是我唯一的慰藉。另外,我也一直念着那副魔法镜片。这世界上显然没有它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墓室大门到底在哪儿。
“简直有毛病,无花果,”围着金字塔转到第三圈的时候,我告诉马儿说,“肯定有路能进去。真该死,我就应该带点炸药。只要炸掉这堵墙,问题就解决了!”
我翻遍挎包里带的各种工具,希望能找到什么被我忘在脑后的易燃物。没这么好的运气。在我携带的为数不多的工具里,最能帮上忙的是一把锤子;我试过了,根本凿不动墙。
身后的无花果嘶鸣起来,又歪了歪耳朵,用马蹄践踏着沙子。
“哎,别叫了,你这娇生惯养的动物,”我不耐烦道,“你又没等多久。”
无花果并没有理我。它再度叫起来,然后小跑着往金字塔另一边去了。我跟着追过去,边跑边痛骂它。
“无花果!极乐之地可没地方给你这种忘恩负义的家伙!”我正嚷着,它突然减了速,停在金字塔的北墙前。我追上去,用手戳着它的脸,说:“你哪怕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这种行为可以接受——”
背后响起的铃声打断了我。我转过身,吃惊地发现背后的金字塔墙体缓缓分开,露出有两个我那么大、那么高的一面镜子。
“——那你可就太对了。无花果,好样的!”我拍拍无花果的颈项,盯着镜中的倒影。我希望这镜子可以当门来使,便用全身力气推了过去。它纹丝不动。我正打算再撞它一下,镜子里忽然出现一个模糊的东西,跟我的倒影叠在了一块兒。我虚起眼睛,把脸贴上镜面,瞧见另一边杵着一头银狮子。
它朝镜子这边走了几步。“古怪的旅人,报上名来。”
“什么鬼!”我盯着那东西,下巴都惊掉了。我见过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真就头次碰见会说话的狮子。“你是什么东西?”
“我乃马拉克,”它獠牙一亮,“帝国的信使与看守,奉命拦下无权入内之人。若是连表明身份的胆子都没有,那我便要拦下你。”
“我是巴兹。”
“出身何方家族?”
我耸耸肩,“我可不需要靠什么家族或者名门血脉。我出生在夏末城一座小桥底下,那里作为我的起点,我觉得再合适不过。”
“好吧,桥下的巴兹,你要是在找女王墓室的入口,就得证明自己。”
“哈,又是这套。跟童话故事一个样。”我嗤之以鼻,“你是不是接着就要拿晦涩的谜语为难我了?”
马拉卡愣了一愣,这才回话,“你已经这么熟悉金字塔的试炼了?”
“我管这个叫有理有据的推测,”我说,“放马过来吧。要是没点脑子,我哪能走到今天。甭管你出什么谜题,看我三下五除二就给你解了。”
马拉克点点头,“不错。何物饮水不解渴,吃食不解饿,阴影漫步,越门翻窗,要以诡计掌控世界?”
我茫然了一阵,在脑海里摆弄着这些词句,想要搞明白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