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背景下传统村落多元主体利益共生机制研究
作者 党亚甜
发表于 2024年5月

摘要:我国传统村落历经“抢救性保护”到“科学保护”阶段,文化旅游的发展复杂化传统村落保护的多元主体利益。通过深度访谈法和参与观察法深入南昌安义古村落进行个案研究,梳理文化旅游背景下安义古村落文化旅游发展实践,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从生态系统角度构建多元主体利益共生机制,展望未来传统村落文化旅游发展的愿景,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繁荣。

关键词:传统村落;文化旅游;利益主体;共生

中图分类号:F592.7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村落”一词在三国时期才出现,而村落形态可追溯到上古时期原始人类“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部分留存至今。美日欧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而我国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关注传统村落认定、内涵、文化资源分类、保护传承和利用、资源产业化开发等研究,其中研究的问题主要有:景区开发、经营和管理初级,延缓旅游经济发展;古村落保护开发和旅游业发展关系不协调,影响资源永续利用;对文化资源详细现状不明,难以找准开发切入点;旅游目的地内生力不足,旅游产品体系不完善;相关政策法律体系亟待完善、现代化与传统文化保护冲突、旅游开发与传统文化传承矛盾(吴昊,2017);特色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共建与共享等矛盾(卢福营等,2019)[1-2]。梳理所涉主体与利益有:传统村落旅游发展5大驱动力(资源、经济、市场、社会及行政)(陈小春,2016);传统村落中文化主体与旅游资源相互依存、信任和利益的多维度关系(王海波,2020);现代化传统村落空心化和主体缺失(向官正,2022);社区参与传统村落旅游开发(秦凤伶,2022)[3-6]。归纳的古村落核心利益主体包括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社区居民、旅游者。并探究了古村落核心利益主体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在旅游发展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对地域文化的态度和开发利用方式(尹寿兵等,2011)[7]。

因此,本文以安义古村落为个案,深入分析文化旅游背景下传统村落多元利益主体,探讨多元利益主体共生机制,调动多元主体力量保护发展传统村落,实现乡村振兴。

一、安义古村落个案研究

安义古村群景区坐落在距南昌市区60公里的安义县石鼻镇境内,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江西十大最美乡村之一。安义古村落始建于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距今有506年历史,有赣商文化,融古郡风韵与田园风光。安义古村落由罗田、水南、京台三大自然村组成,景区面积约三平方公里。罗田村迄今有1 200年历史,村中居民以黄姓为主,传说祝融帝后裔为避战乱于晚唐广明年间由湖北蕲州迁徙至此[8]。罗田村处在通往南昌古商路和西山万寿宫进香路上,往来人口密集,渐成古集镇,赣商文化兴盛。罗田村至今保留明清古建筑,如茶商黄秀文的世大夫第、绣花楼、友山私宅、唐代始建的巨石牌坊、宋元开凿的排污暗渠等。水南村是罗田黄氏分支,从明代初至今保留古戏台、黄氏宗祠、约200栋明清古建筑。京台村始建于公元618年,仍保留古戏台、古门楼、古井等耕读文化。

2006年后安义古村落由房地产公司恒茂集团接管,建立游客接待中心、会议中心等建筑。之后由安义县政府从恒茂集团接管,并在全国各地如袁家村、贵州镇远县进行考察。并与贵州镇远镖局文化旅游公司共同合作于2018年11月成立江西安义古村群旅游运营公司,营业期限20年,注册人民币1 200万元,主要由安义古村旅游开发公司和江西镖行天下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注资,安义古村旅游运营公司负责景区日常运营。2016年在水南村规划建设原乡小镇,突出地方特色旅游,培育非遗产品手工作坊、街区等业态。2017年完善罗田、水南、京台三个村落的基础设施和景观,提升景区接待和服务能力。2018年石鼻镇以观边水库改造为契机,助推古村旅游开发建设,解决旅游发展中一批古老建筑规划保护与村民急需建房矛盾。2019年在原乡小镇基础上又规划建设水南赣派美食小吃街,吸纳部分贫困村民。并继续完善景区景观游览、休闲度假、非遗体验等功能。现罗田村村民租出自家房屋供旅游公司总体规划经营,景区与村委会联手帮助贫困村民脱贫,投入资金打造罗田葡萄园、水南荷花莲子园。2018年安义县政府县局举办“江西安义金秋旅游文化节开幕式”。2019年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安义县委和人民政府主办“安义古村群·江西印象地”文化旅游发展策划研讨活动,为古村落建设发展提供建设方案。2020年安义县政府提出推进安义古村群文旅项目提升、开展文旅节庆提升活动十大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后申报民宿,培育新业态。2020年安义县聚焦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启动《安义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本文刊登于《旅游纵览》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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