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中国当代文学史编写史(1949—2019)》(簡称《编写史》)的出版。曾令存写这本书花了大量时间精力。我们知道,自20世纪5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出版了大量的当代文学史,据《编写史》的统计有199部。这个数字可能不是那么准确,但数目大致相差不多,这还不包括台湾、香港文学史,也不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戏剧、报告文学、知青文学、女性文学等体裁、专题史。这么多的成果,有什么经验,存在哪些问题,确实需要很好总结。《编写史》回应了学界的这一期待。这是这类研究著作的第一部,打下初步但坚实的基础,对我们继续这方面研究有很大参考意义。
这本书的成绩、优点有几个方面。第一是从大量文学史中,遴选出有代表性的著作作为评述对象。所谓代表性,《编写史》大概是这样的考虑:一是学术水准方面的;二是显示某一时期的文学史观念,并产生一定影响;三是类型、样式多样性上的考虑,包括写作者的身份等。这本书在对象的选择方面,个别可以商榷,但多数相信能得到学界的认可。当然,选择不是《编写史》作者的一己之力,肯定要汲取、参照学术界多年形成的看法,但也体现了作者的视野和识见。举例来说,《编写史》并不太执着于“当代文学”这个概念的发明、使用权,而更看重当代文学史独特性质和话语范式是怎样确立的,因此,虽然也不忽略20世纪60年代最早冠以“当代文学”概念的华中师范学院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稿》,但更看重王瑶先生《中国新文学史稿》和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十年来的新中国文学》的意义。当然,有一些选题我觉得不大恰当,如《材料与注释》设计成专节就不合这本书定下的规矩。《材料与注释》是一些专题研究文章,充其量只能说是探索以材料为主体的文学史写作的可能性,本身并不是文学史。从这样的观点看,《再解读》也不是,只能作为思想背景来处理。夏志清的书也值得商榷。而有的著作可能被遗漏。以下举两个例子。1998年出版的“百年中国文学总系”丛书(谢冕、孟繁华主编),初版后多次重印再版。它由12位作者以12个年份展开对百年文学的叙述,虽然都是独立专著,但由于有文学史的整体设计,撰写者在文学理念和叙述方式上也有共同点,完全可以看作是一部“另类”的文学史。还有丁帆主编的《中国新文学史》(2013),它的特色是整体以作品作为构架,不过多谈论一般文学史都要谈及的政治、社会变迁、文学运动、流派等背景因素,“以主题内容和审美形式进行分类”,并以“人性的,审美的,历史的”标准来“严格遴选”作品。这种以作品为中心的当代文学史还出现多部,如杨匡汉、杨早等主编的《六十年与六十部:共和国文学档案(1949—2009)》,许子东《重读20世纪中国小说》的第三、四部分,也是当代的作品。《中国新文学史》的另一特色是在“历史化”成为学界风尚的时期,表现了鲜明的“去历史化”倾向。这引出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在处理靠近文学史编写时间的文学对象的时候,这种方法将如何实现。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讨论《新诗三百首》(牛汉、谢冕主编,2000)。它以“五四”前后至20世纪末的“当下”新诗作为编选对象,却打破时间线索,将百年新诗历史“空间化”。诗人按照音序排列,起首诗人是阿坚、阿垅,接着是艾青、白桦、白萩、柏桦、北岛,之后却是卞之琳和冰心,在“莽汉”诗人胡冬之后却是新诗草创期的胡适……这一编法基于“好作品主义”的理念:诗人“人人平等”,不问何年出生,诗龄长短,名气大小,“时间”在这里并不重要。当然,时间维度在不同对象,或偏重不同功能的选本上,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