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王婆”如何靠一张嘴盘活“爱情买卖”
作者 任思潼
发表于 2024年6月

在指尖滑动的现代交友世界,我们似乎早已习惯了隔着屏幕的邂逅。但你可曾想过,在遥远的古代,没有手机、没有网络,少男少女们又是如何寻觅良缘,牵手共度一生的呢?

那些年,被父母和媒人“安排”的婚姻

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是“男女授受不亲”,男女双方基本见不着面。那么男女两性是如何从素不相识到结为连理的呢?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乃至民国时代,婚姻的缔结往往离不开“媒”的巧妙斟酌。一段婚姻若没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则会被认为是非法的、不道德的。媒妁(媒,谓谋合二姓者;妁,谓斟酌二姓者。一说男方曰媒,女方曰妁),作为男女婚配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古代婚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媒妁”起源于何时?史料并无明确记载。据《绎史》卷三引《风俗通》记载:“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

据说女娲与伏羲由兄妹而为夫妇。鉴于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娲于是令已婚的男女定居在一起,同时,自任媒神,掌管男女姻事。因此,由神话传说来看,女娲为制定婚姻礼制的始祖母,也就是中国第一媒神。

在《诗经》中,“媒”字已经出现。《诗经·卫风·氓》中就有诗云:“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诗中的女子为自己辩解,她并非故意拖延婚期,而是因对方未寻得合适的媒人。而“媒人”一词在徐陵编《玉台新咏》中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也多次出现:“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遣垂为媒人,主簿通语言。”

不过,尽管“媒人”一词在诗中有所提及,但诗中并未详细描述媒人的言谈举止,使得我们对当时媒人的细节了解相对有限。

“媒妁”又是何时成为男女婚配的必要条件?真正具有婚姻中介人性质的“媒”,是父系氏族制确立、父权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诗经·豳风·伐柯》曰:“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诗经》是西周至春秋的作品,这首诗的出现,说明在当时的某些地区、阶层中,已经开始遵从比较严格的礼制规范了。战国时期,《孟子·滕文公下》中记载:“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可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此时已经成为男女婚配的必备条件。

媒人也是“公务员”?

媒人,又称媒妁、冰人、媒证、月老、红娘、伐柯人等,是中国传统婚姻中不可或缺的礼俗人物。《礼记·曲礼》认为“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而唐代更是把“媒妁之言”移入法律条文,作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如《唐律·户婚》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倘若婚姻违律,媒人也要连坐。自唐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把婚姻“必用媒”载入律法。《宋史·礼志》记载,熙宁十年,神宗下诏令:“其冒妄成婚者,以违制论,主婚宗室与媒保同坐,不以赦降。

本文刊登于《人生与伴侣》2024年4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