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流放制度对女性有多残忍
在很多古装电影、电视作品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这样的场景:大漠茫茫,黄沙漫天,几个衙役拿着鞭子,呵斥、抽打着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放犯人。
在真实的古代,这些衙役面对男犯人,确实如电视剧中一般凶辣狠厉,而面对女犯人,却往往喜笑颜开。
在电视剧《甄嬛传》里,有这样一个为人熟知的情节:雍正皇帝下旨,将甄嬛的父亲甄远道及家人流放宁古塔。
甄嬛听闻此消息,脸色骤变,随即痛哭流涕,跪地恳求皇上。这也是甄嬛在整部剧中“黑化”的开端。
我国历史上的流放制度,可谓源远流长。
早在远古社会,便有将部落里的犯人押送到凶险野外的传统。到秦汉时期,流放制度逐渐完善,最终形成体制。
而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流放制度,源于隋唐时期正式确立的“五刑制”,即“笞、杖、徒、流、死”。这种制度一直沿用到清朝末期才被废除,在我国刑罚史上影响深远。
流放的恐怖之处在于,與直接摧残肉体的其他刑罚不同,流放的过程,是对肉体、精神的双重折磨。
首先,被流放的犯人们所要前往的地区,往往都是自然条件很恶的偏远地区。比如,宋朝大词人苏轼曾因“乌台诗案”被流放至儋州,即今天的海南岛。在当时,“流放儋州”是仅次于满门抄斩的刑罚。当时的儋州,被称为“蛮荒之地”,不仅疫病横行,瘴气肆虐,甚至连干净的饮用水都没有。
即使乐观豁达、身体硬朗如苏轼,也在流放几年后,便在归途中拖着虚弱至极的身体去世了,可见其恐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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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人生与伴侣》202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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