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诗经》 书写 教化 传承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4)05-0068-09
当前的《诗经》研究已经越来越多地关注到乐歌功用与文本书写之间的关系问题,尤其是仪式书写相关研究成果丰硕。但《诗经》中有些篇目从书写内容来看,既不属于典型的典礼仪式乐歌,也不属于典型的讽谏美刺乐歌,而是展现出了教人去传承某些经典经验、规范、理念的意志,如《载芟》《良耜》《七月》《甫田》《大田》《楚茨》《信南山》《宾之初筵》等。对于这些乐歌所具备的非典型仪式的教化功用及其为满足这些功用而进行的特殊书写,目前尚缺乏深入探讨。我们认为这些乐歌体现了《诗经》具备以传承典范为目的的仪式书写。《诗经》在周代不仅是仪式乐歌集,还是国子教科书,其在承担着典礼仪式功用、日常娱乐功用的同时,还承担着以“诗教”“乐教”为代表的礼乐教化功能。同时,《诗经》的结集过程是延续几百年的,在这漫长的结集过程中,《诗经》逐渐经典化,其承担的教育功能也越来越重要,因之很多需要传承的典范理念、行为规范等会被创作为乐歌收入《诗经》中,以借助《诗经》的经典地位达到必要的教化传承效果。本文即旨在讨论《诗经》中这种特殊的乐歌书写。
一、寓教于乐:《诗经》的教化功能
以传承典范为目的的乐歌书写出现在《诗经》中的一个重要前提便是《诗经》的教化功能。《诗经》在礼乐背景下承担着非常重要的教化功能,这个教化功能不完全等同于通俗认为的政教功用,既不偏重于讽谏美刺,也不包含一些后世诗教传承中引申出的新内涵,而是指《诗经》在周代礼乐背景下的实际应用中承担的教化、传承意义。《诗经》在周代礼乐背景下的教化功能具有典型的“寓教于乐”特色,其乐歌在实现各类典礼仪式功用的同时发挥各自教化功用。比如,祭祀仪式中,祭祀乐歌借助庄严肃穆的祭祀场合传达着延续宗族意志、传承祖先德行的教化目的;燕飨仪式中,燕飨乐歌借助燕飨场合的欢乐和美传达着既要等级有序又要温情脉脉的宴饮精神。这些教化功用的实现依托于乐歌本身的仪式功用,仪式本身就是教化的手段。
《诗经》在周代礼乐制度下承担着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的功能。《诗经》最广为人知的赋诗言志、讽谏美刺之类政教功用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基础,即以《诗经》为本的人才素养教育。《周礼·春官宗伯·大师》载大师教瞽“六诗”,《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载大司乐以“乐德”“乐语”“乐舞”教国子,都与《诗经》密切相关。就目前所见文献资料来看,《诗经》在周代至少在两个系统发挥教育作用:一个是在乐工表演传承体系中,被“大师”作为教育“瞽”的乐本教材;另一个是在贵族教育体系,被“大司乐”用作教育“国子”“乐德”“乐语”“乐舞”的教材。可以说,《诗经》在其结集之初就已经具备了重要的教育功能,其最初的结集应该是为方便乐工表演及教学,同时又由于仪式乐歌在周代礼乐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贵族成员在礼乐中的重要参与度,《诗经》又成了当时贵族子弟必须学习的礼乐教材。《尚书·尧典》记舜之言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無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①这段话是否为舜所说无法确定,但其中反映出以“诗乐”教胄子的乐教理念却实实在在存在于周代。《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曰:“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②周代大司乐对国子实施之乐教,正符合《尧典》之言。《尧典》要求“诗言志”,大司乐亦“以乐语教国子”,其“兴、道、讽、诵、言、语”正是“诗言志”。此“言志”,既可以是自己作诗以“献诗陈志”,亦可以是借用现成之诗来“赋诗言志”,培养出的国子便既有创作《诗经》中部分篇目的贵族诗人,也有燕飨场合言语赋诗的大夫行人。尤其是“赋诗言志”,作为影响极为深远的用《诗》方式,其得以顺利实现的前提正是乐教和诗教。
《左传·文公十三年》记载了一次非常典范的“赋诗言志”,此类“赋诗”的实现,充分证明了诗教的存在及重要性:
冬,公如晋,朝,且寻盟。卫侯会公于沓,请平于晋。公还,郑伯会公于蓒,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郑伯与公宴于蓒。子家赋《鸿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郑伯拜,公答拜。③
鲁文公到晋国去会盟,回国途中,郑伯请文公返回晋国为他们说情,文公本来打算拒绝,但通过子家与季文子的一番往来赋诗,最终文公还是答应了请求。这一段交流的内容都靠诗传达:子家首先赋《小雅·鸿雁》,乃取其“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之句,希望文公可以哀怜郑国之孱弱,不辞劳苦;季文子听了之后赋《小雅·四月》,乃取其“先祖匪人,胡宁忍予”“乱离瘼矣,爰其适归”之句,意思是在外行役日久,需要赶紧归国祭祀祖先,这是委婉表示拒绝;子家又赋《睟风·载迟》之四章,乃取其“控于大邦,谁因谁极”之句,进一步表示郑国弱小,无奈向大邦求助,希望大邦可以施以援手;于是季文子最后赋《小雅·采薇》之四章,乃取其“岂敢定居,一月三捷”之句,表示同意郑伯之请,郑伯于是拜谢。这一段将赋诗言志的精髓展示得淋漓尽致,每个人都不直言其志,而是借诗句委婉表达,赋诗者寓志于诗,听诗者凭诗悟志,全程和谐顺畅。在这种赋诗场合,赋诗者借《诗经》所言之志都可以为听者所领会,领会的过程是典型“断章取义”。而断章取义并非随心所欲,而是能够恰到好处地达到准确言志的目的,这必然要接受专门的教育。上文所论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即专门教育。接受过专门乐语教育的国子在踏入政坛面对赋诗言志场合时,方能保证彼此在同一理解层面、运用同一赋诗技巧来沟通。
由以上所论可以看出,《诗经》在周代礼乐制度下确实承担着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功能。众所周知,《诗经》的结集历时几百年,在这几百年中《诗经》在礼乐教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实际发挥的教育作用也越来越大,所以有一些需要传承下去的经验、规范、理念等便被制作成乐歌编进《诗经》中,以借助《诗经》的教育功能实现典范传承。下面,我们就以具体篇目为例来看《诗经》中以传承典范为目的的乐歌书写。
二、重农理念与农事规范的传承书写
周代重农,农业是周族的立身之本,自周初以来,有识之士就极为重视对重农传统的强调。《尚书·无逸》:“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①这是周公重农意识的体现。《国语·周语》:“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②这是宣王时期,虢文公对重农传统的强调。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周代礼乐文化重要承载者的《诗经》不可避免会涉及对重农传统的书写。《诗经》中与农事相关的乐歌有多篇,比较典型的有《周颂》的《臣工》《噫嘻》《丰年》《载芟》《良耜》、《小雅》的《甫田》《大田》、《豳风》的《七月》等。其中,《载芟》《良耜》重在强调传承重农理念,《甫田》《大田》《七月》重在书写农事规范。
1.重农理念的强调
《载芟》《良耜》在《周颂》中是比较特殊的存在,其篇幅较长,非《周颂》中常见的简短单章体式,内容亦非典型告祭祈福之辞,而是叙述了耕地、播种、除草、%田、丰收、祭祀等农业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这样的乐歌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被创作并被收入《周颂》的呢?
《载芟》《良耜》两首乐歌内容相近、风格类似,当是同一时期同一功用的作品。《载芟》,《诗序》曰:“春籍田而祈社稷也。”③《良耜》,《诗序》曰:“秋报社稷也。”④ 《诗序》之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两首乐歌可能的使用情况,但乐歌之具体功用与其创作目的并不一定相符,《诗序》并未揭示乐歌被创作的深层目的。《载芟》开篇曰“载芟载柞”,⑤“除草曰芟,除木曰柞”,⑥对农事活动的描述从开荒垦地开始,然后便是“千耦其耘”的盛大场面,“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瞗侯以”,大家集体出动、全力以赴,“有略其耜”“播厥百谷”,播种之后,“厌厌其苗,绵绵其?”,谷物生长繁盛,于是便“载获济济”,大获丰收。耕种之后即言丰收,其间的各个劳动环节一并略过,可见《载芟》之写农事,重点并不在描述农事过程。《良耜》与《载芟》内容相近,都述及播种、%田,其对播种的描写甚至与《载芟》基本一致(《载芟》曰“有略其耜,?载南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