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农村人居环境 数字治理 系统性框架
〔中图分类号〕D422.6;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4)05-0130-11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大数据、物联网、5G、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已然成为推动社会转型及治理变革的重要力量。在乡村振兴战略纵深推进的宏观背景下,数字技术同样也在持续地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不断转型。数字技术嵌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够为传统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增添新的活力,在很大程度上消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形成的组织困境、行动困境、参与困境、合作困境、评估困境、监督困境等系列问题,为新形势下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更具效率的策略及方向选择。因此,如何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与学界日益关注的焦点议题。
从政策层面可以看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领域的融入及推进工作,并出台多项政策予以支持,具有代表性的有:2019年,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印发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要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并提出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监测体系以及建设乡村数字治理体系。①2022年,中央网信办联合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中提出,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治理,持续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持续加强对环境要素和重点监管对象的监测。① 密集出台的相关政策显示出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执政及施政团队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深厚关怀。
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高质量推进,治理有效受到学界的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是要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②这一重要论述对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引作用。不难看出,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建设并不困难,难的是怎样高效地运转。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有效落地,既要兼顾治理过程中的价值理性,也要侧重治理过程中的工具理性,追求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切实释放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核心价值,更好地服务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何以有效的重中之重是需要深刻理解农村环境数字治理的发生逻辑、定位逻辑、推进逻辑、落地逻辑、保障逻辑,厘清这些问题有利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高质量发展。
目前,学界已有一部分学者展开对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研究,主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实践逻辑、③影响机理、④载体建设、⑤积极作用、⑥负面效应、⑦优化进路⑧等维度进行讨论与分析,深化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学理认知。已有相关研究总体来看,仍然具有较大的学术拓展空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已有较多地區展开先行先试的积极实践,例如,上海、江苏、湖北、贵州等地已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建设工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数字化平台。但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治理的理论研究仍然较少,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实践推进。第二,就研究的系统性来看,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研究的聚焦性较弱,研究角度较为分散,研究内容呈现“碎片”与“割裂”的特征,难以有效透视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整体性方案。第三,就研究的基础性问题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研究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适用场景、治理目标等基础性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剖析,缺乏全景呈现框架。本文为了系统性“深描”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全景,借鉴政策生命周期理论,基于“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何以有效”这个核心研究目标,构建“何以发生”“何以定位”“何以推进”“何以落地”“何以保障”这五个具体研究目标组成系统性分析框架,以期深入地揭示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何以有效的运行机理,增进学界对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理论认知,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提供实践支撑。
二、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何以发生:政策势能、技术赋能及治理模式
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何以发生是深入理解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重要前置条件。概括而言,政策势能的叠加效应、技术赋能的趋势嵌入、治理模式的积极转变等因素构成了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发生的重要基础。
1.政策势能的叠加效应
近年来,数字乡村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在宏观层面,党的十八大提出强化信息技术的普遍推广及应用,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总体布局。2016年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需要强化农村居民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促进农业信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① 党的十九大则进一步细化提出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数字乡村建设一起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的重要环节。2019年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明确提出,对数字技术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监测体系。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提升数字中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并强调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共同印发的《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明确提出需要进一步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数字化治理。可以看出,无论是数字中国建设,还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均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以及关键环节,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以及注意力配置助推了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政策势能的积蓄,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持续性的“倾斜”汇入农村区域,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趋向更高质量发展。
2.技术赋能的嵌入趋势
技术赋能在重塑治理结构、优化政府职能、革新治理理念以及提升政府治理和社会协同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② 数字技术“嵌入”已经遍及农村治理各个领域。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实质上是基于数字技术“下沉”到农村的一个持续演进历程,而其也在不断调适数字技术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在不同场景中的契合性。总体而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型国家愈发呈现出技术装置的典型性特征,③具体到农村区域来看,农村的公共事务治理较于城市更为需要对于技术的“呼唤”。大数据、5G、物联网、云计算等相关数字技术日益成为基层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工具,有助于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提升村民参与治理的能动性,从而有效提升治理效率,降低治理负荷。
3.治理模式的积极转变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主要是政府主导及动员模式为主,治理过程中更多是政府“包办一切”,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显示出政府直控的突出特征,该模式过度依赖政府的治理,一方面极大地增加了政府治理负荷及资源损耗,另一方面也忽视了其他类型利益相关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能动性参与,不利于治理效果及成效的可持续性。伴随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不断发展,行政直控型治理模式逐步“让位”于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模式,其能够兼顾不同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效果及可持续性,而治理模式的转变同样需要治理工具的“提质增效”。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的转变也在客观上推动治理工具,特别是数字化工具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的运用。
三、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何以定位:核心内涵、主要特征及关键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何以定位?这是理解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核心要件,需要充分厘清并把握好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几个基础性问题。其一,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核心内涵是什么?其二,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其三,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关键目标是什么?
1.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核心内涵
为了更好分析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内涵,首先需要明晰数字治理的内涵。目前,在学界数字治理的内涵虽然尚未达成一个完全统一的观点,但是一个多数学者认可的观点,即数字治理是指政府、市场、公民等多元主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达到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简化治理程序、提升治理绩效、保障公民权益的目的。① 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是数字治理在农村真实场景中的具体实践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本文将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内涵理解为将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来,构建信息化与智能化的数字治理平台载体,形成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合作的数字治理模式、数字治理理念、数字治理工具、数字治理结构、数字治理环境、数字治理制度,共同应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隐性及显性问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以及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2.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主要特征
前文对内涵的解析可以勾勒出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典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权变性。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日趋严峻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问题,行政主导一切的治理模式难以有效消解层出不穷的问题及风险,需要积极转变由政府主导一切的传统治理思路,结合具体的治理场景以及实践问题,运用更加具有权变性的策略来应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2)响应性。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基层政府响应“速度”与“强度”会直接关系到其“正向”形象的塑造以及合法性地位的稳固。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区别于传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模式的重要表征之一是具备更为迅捷的响应性,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充分兼顾好不同主体的实际诉求,依据不同场景以及诉求给予主体差异化的精准治理及具体性回应,降低治理过程中的资源损耗,提升治理的实际成效。
(3)多元性。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治理牵涉不同的利益相关主体,他们具有差异化的多元利益诉求,而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对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予以兼顾,帮助政府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中实现诉求兼顾的“最大公约数”,这契合了多元主体的现实需求,也会更有效地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效能。
(4)协同性。数字技术给予不同主体公正、公平、充分的协同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了工具上的便利,形成治理的合力,有效回应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链条完整性缺失、彼此之间链接的密度较低等问题。在数字乡村建设的浪潮下,農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可以为普通村民参与数字乡村经济发展、数字乡村社会发展以及数字乡村政府建设提供重要的实践平台,积累数字治理的现实经验。
3.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关键目标设定
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目标设定直接关乎农村人居环境数字治理的标杆确立及未来趋向。根据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以及2022年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同时结合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实特点,将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关键目标概括为促进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水平跃升,跨越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数字鸿沟,推动智慧绿色乡村高质量建设,具体进一步分为基础目标、核心目标及终极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