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请不符合法定彩礼返还情形,法院不予支持
小夫妻俩婚后长期分居导致离婚,男方以“未共同生活”为由,要求返还百万元彩礼,法院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吗?
百万彩礼添喜气,小情侣订婚后“分居”
陈介甫和女友周小静是典型的“郎财女貌”。陈介甫是独生子,父母在温州拥有丰厚的产业。周小静毕业于艺术学院,气质出众。陈爸陈妈见到周小静后,都对她非常认可,不久就为他们举办了隆重的订婚仪式。
订婚当天,陈妈通过转账方式向周小静汇款100万元,对她说:“小静,这100万元算是爸妈给你的彩礼,希望你和介甫把生活过好。”
周小静将这100万元存了7天定期,到期后将本息合计100.0058万元又汇给了陈妈:“妈,您的心意我们都知道。您在理财方面比我有经验,这钱您帮我打理,我放心。”陈妈没有推辞,同时和儿媳商定,每个月给她匯1万到2万元生活费。
订婚之前周小静就和陈介甫商定,她打算去北京继续深造,攻读音乐教育专业全日制研究生。陈介甫在杭州打拼事业,并向她保证,虽然两人要“分居”3年,但他愿意为她作出牺牲。
两地“分居”之初,陈介甫一有空就从杭州赶到北京陪伴周小静。不久,两人到海南拍了婚纱照,并举办了隆重的婚礼。
婚后,周小静仍在北京求学,陈介甫往返于杭州和温州之间打拼事业,夫妻俩只要有空就去看望对方。
婚后第二年秋,周小静怀孕了。然而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孩子没能降临人世。周小静和陈介甫也因聚少离多,加上对未来的规划存在严重分歧,感情渐渐有了裂痕,最终经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
法院:男方诉请不符合法定彩礼返还情形,
不予支持
然而周小静和陈家的纠葛并未就此结束,那100万元彩礼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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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2024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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