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截止本刊出刊前,胖猫事件已尘埃落定,这起引起网友热议的事件以重庆警方的正式通报而画上句号。胖猫事件虽已过去,但它带给我们的思考却是长久而深远的。这篇文章写在胖猫事件讨论最激烈的时候,此时真相未明,作者以网上披露的部分内容为基础展开讨论,探讨其中存在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发表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去否定事实,只是以此事件为例,为现在的年轻人提供一些参考,让他们在恋爱中能够更加理性和智慧。
据媒体报道,游戏ID名为“胖猫”的男子,是一名21岁的网游代练,近日在重庆跳江自杀。5月2日,家人晒出“胖猫”生前与女友的聊天记录,发现有大额转账和疑似被PUA的痕迹,由此引发了网友的同情。
对于传出的聊天记录,有人说这是情感控制或骗婚,要依法严惩;也有人说,感情的事就是你情我愿,付出不一定有回报,否则那么多恋爱心碎的,难道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究竟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抑或是情感问题?
胖猫转账问题:是诈骗还是赠予?
据目前所见的媒体报道,都在强调这个情节:“胖猫”自己省吃俭用,却给女友大额转账;二人也没有情侣间的你侬我侬,确定恋爱关系以来,只见过几面吃过一次饭。最后女友提出分手,“胖猫”还要给出最后的一笔钱,备注上自愿赠与,再去自杀。
如果真如媒体所报道的那样,那么,这是否名为赠予、实为诈骗呢?
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骗婚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以婚恋为诱饵骗取另一方钱财的,通常以“诈骗罪”论处,但因婚姻涉及当事人的情感和隐私,在取证上往往难度很大。
比如张三虚构光鲜的身份、职业,交往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单身女性,先与对方谈婚论嫁,取得信任后又虚构自己正在炒股,缺少资金要借款等理由,骗取对方钱款,并用假名字写借款协议,事后根本不予归还。这种行为,当然构成诈骗。不过,单个女性碰到这种事,往往以为自己所托非人,属于对方移情别恋,是感情的骗子;只有多个案件并发,才会发现张三的诈骗实质。
但是,追究婚恋关系中的诈骗责任,又必须更加谨慎。因为不论男女,都有选择恋人和配偶的自由,也有离开恋人和配偶的自由。如果从一开始并没有以婚恋骗取财物的主观动机,只是无法相处要分手或者离婚,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
因此,仅从本案目前披露的证据来看,很难认定为诈骗。那么,换个角度,是否可以从民事上追究女友的法律责任?“胖猫”的这种赠予,是否可以被撤销或者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这种民事上的欺诈,同样需要证明女友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是她的欺诈行为给“胖猫”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使其做出了不利于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