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面服刑”又行凶,执法缺了哪一环
近日,一起“纸面服刑”案件引发网友关注。山东省临沂市人贺某田在1987年持枪杀人获刑10年,但他仅在看守所关押6个月就被放了出来,还成为“村里一霸”。去年10月,賀某田再次作案,将同村老人窦某某刺死。前不久,贺某田在终审中被判处死刑。
为何会出现这种“纸面服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告诉仗义姐,看守所释放贺某田,应有释放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的释放理由是什么?如果没有释放通知书,负有监督责任的检察院为何没有发现?这是导致“纸面服刑”的关键所在,相关执法环节缺失就容易滋生腐败。
此外,当地公安机关说“未能查清贺某田未进监狱服刑的具体原因,未能查到监外执行的决定机关和相关文书”,这些事实真的无法查明吗?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论法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孙焕文给仗义姐举例说,内蒙古一起“纸面服刑”事件被曝光后,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派出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最终认定84名责任人,其中54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20人被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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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环球人物》2024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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