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的临时性关税于7月4日生效之前,中国与欧盟的磋商仍在继续。
6月22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举行视频会谈。双方商定,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案启动磋商。
“启动磋商本身就带有一定积极意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对《财经》表示。他解释说,政府间的磋商分为不同阶段。在前期调查阶段,中国有关部门已经和欧盟有过交涉和讨论;在临时关税预先披露之后,磋商也就进入了新阶段。
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最高税率远高于外界预期。
从7月4日起,欧盟将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17.4%-38.1%的额外关税。三家被抽样的中国企业中,上汽集团被加征的税率最高,达到38.1%。
被问及欧盟委员会基于哪些主要证据做出了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决定时,欧盟委员会贸易事务发言人奥洛夫·吉尔对《财经》记者表示,欧盟反补贴调查显示中国整个电动汽车价值链受到了大量补贴,进口中国的电动汽车对欧盟的工业构成了明显可以预见和迫在眉睫的损害。他称,欧盟的调查表明,以人为低价涌入欧洲的中国产品,得益于上游(如锂矿开采和原材料生产)和下游(如软件生产等)电池和电动汽车生产的补贴。
欧盟中国商会在6月12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强调,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优势在于技术创新和成本管理,通过持续的技术迭代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依托中国整体供应链优势,发展出强劲的市场竞争力,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优势绝不是依靠补贴而形成的。
欧盟并不希望与中国因此爆发一场贸易战。吉尔表示,中国和中国企业享有被充分尊重的程序權利参与调查,中国出口商可以在欧盟法院诉讼,中国政府可以在世界贸易组织发起争端解决,而无需采取报复措施。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6月13日表示,欧方裁决披露中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此举不仅损害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合法权益,扰乱中欧新能源车互利合作,也将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
何亚东指出,欧方的做法涉嫌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是赤裸裸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方保留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捍卫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敦促欧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切实落实近期中法欧领导人三方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坚持中欧相处正确之道,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在良性竞争中扩大合作、实现共赢。”何亚东说。
崔凡指出,中国和欧盟都是世界贸易组织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成员,存在世贸组织框架下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是在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停摆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
迄今为止,欧盟对中国一共发起了190个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国对欧盟发起了37个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崔凡表示,欧盟对华存在逆差,但双反案数量欧方对华是中国对欧的5倍多,远远比双边贸易不平衡情况不平衡得多。
政治博弈才刚刚开始
欧委会方面称,如果与中方的协商不能达成有效的解决方案,这些临时性关税将从7月4日开始实施。但在终裁方案公布之前,这些关税并不会真正征收,而是将通过保证金收集,形式由各成员国海关决定,只有在今年11月如果欧盟确定临时性关税将变为永久性关税的情况下才会正式生效。
欧盟委员会去年10月开始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电动汽车展开反补贴调查。根据欧盟的法律,反补贴调查最多持续13个月,欧盟委员会可以在调查开始九个月之后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按照调查程序,欧委会应该在临时关税生效前一个月预先披露拟议的临时措施。但是为了避开欧洲议会的选举日期,欧委会将原定于6月5日的预先披露日期推迟到了6月12日。
被抽样调查的公司有三个工作日的时间对税率计算的准确性提出意见。如果公司提供了足够的反驳意见,欧委会将会修改计算方法,得出一个新的税率。
接下来欧盟还将与成员国和中方展开磋商,以决定在今年11月反补贴调查结束时是否要将临时性关税变为永久性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