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士大夫们的“致富经”
作者 丁晨楠
发表于 2024年7月

一七六五年冬,北京。

杭州文士嚴诚、潘庭筠与朝鲜使臣洪大容展卷笔谈。严、潘二人对朝鲜人简素的衣着颇为好奇,问道:“贵国不着锦衣耶?”洪大容回答:“冬天远行,故亦着此衣,在家则不过着土产绵布而已。”若干年后朝鲜士大夫李德懋将这段笔谈录入《天涯知己书》时,还加上了一句犀利的吐槽:“东国非尚俭,全系贫耳。”看来朝鲜人自己也很清楚标榜“尚俭”,其实不过是借以遮掩贫穷。

为何朝鲜士大夫如此贫穷呢? 这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问题, 一方面也与朝鲜王朝(一三九二至一九一0)的政策紧密相关。朝鲜立国伊始便以程朱理学作为统治意识形态,严守“士农工商”的身份界限,标榜“重义轻利”“重农抑商”“崇俭黜奢”,歧视商人、严格管控商业活动。但致富兴利毕竟是人之大欲,尤其是与明朝贸易颇为有利可图,因而十五世纪中晚期以来,朝鲜的译官、商人,这些非士大夫群体已然视出使北京为发财的好机会,通过加入使团与明朝商人展开贸易。频繁的贸易往来导致有明朝人认为朝鲜使团不是为了朝贡而是“为买卖而往来云”。朝鲜士大夫们视此评价为奇耻大辱,纷纷向国王建议管制对外贸易。大儒李滉(一五0一至一五七0)曾写诗批判道:“一自南人蚁坏防,中朝嗤我等行商。何能痛洗吾君耻,议法前时动庙堂。”从李滉的诗中不难读出朝鲜士大夫们对商业贸易的蔑视与抵触情绪。

必须承认,大部分朝鲜士大夫对待商业的态度与李滉别无二致。他们既不从事商业经营,更不会谈论“致富”之术,甚至还会建议采取措施限制对外贸易的发展。但凡事总有例外,部分士大夫也曾强调商业的价值,希望通过商业经营改变贫穷的局面,并撰写了诸如《东方货殖传》《海东货殖传》《北学议》等一系列“致富经”。

朝鲜士大夫们从何时开始正视经商致富问题,并呼吁发展对外贸易呢?这样的声音从壬辰战争(一五九二至一五九八)结束时就已出现。一般认为十八世纪以来朝鲜使臣目睹了清朝的繁荣后才发出了“北学中国”、扩大商业贸易的呼声,但这可能忽略了十七世纪以降逐步形成发展的向中国学习的重商言说。壬辰战争重创了朝鲜原有的商业体系,摧毁了首都汉阳的市廛,导致汉阳城中物资供给困难。战后的朝鲜“都城残破,市肆皆空。前日坐市之商,死亡流移,百无一二。虽曰出市,都聚于钟楼一处, 所卖者只酒饼鱼菜”。然而跟随明军而来的明朝商人给朝鲜人带来了不一样的商业体验。一五九八年前后,“中原商贾多赍物货,项背相望。钟楼街路,设肆排货,不知其数”。更重要的是,明朝人带来的使用白银的习惯开始影响朝鲜人。在壬辰战争之前,朝鲜人之间的贸易多用米、布结算,虽然朝廷也曾试图发行金属货币,或者鼓励使用楮货,但都收效甚微。然而到了一六0三年,朝鲜人交易酒肉、盐酱、柴草等货物时皆按明朝习惯使用白银。朝鲜士大夫们承认用银习惯“初则试用于唐兵买卖之间,行之既久,习俗已成,卖酒、卖柴之人如遇买之者,必先问银子有无”。换言之,明朝商人的商业活动让更多的朝鲜人亲身感受到明朝商品货币经济的发达,并刺激朝鲜人一度改变了原有的结算习惯。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部分朝鲜士大夫开始积极探寻明朝经济繁荣的原因,从而给朝鲜的国家重建出谋划策。曾在战争期间赴华请兵的官员柳梦寅(一五五九至一六二三)在《中江罢市辩诬启辞》中提到:“中国与万国通货,国以富强,民以殷盛。”哪怕是朝鲜的仇敌——日本也“流通数十诸国之货”。反观朝鲜自身,“山川迫塞,地出无多而不通域外之货”,所以才会出现“生民之困,最居诸国之下也”的不利局面。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他在《安边三十二策》中极力批判“只知种作为本,而不以贸迁之末助之”的现实,呼吁学习明朝人在路边设置铺市,在接待往来人员的同时开展商业贸易的习俗。与柳梦寅一样曾有赴华经历的李德馨(一五六一至一六一三)赞同“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观点。他目睹了“中原之人,兴贩致富。浙江之人,辐辏买卖于辽东,辽东之人,驴载小米,转卖于我国都城”的场景后,在《陈时务八条启》中极力建议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发展船运与沿海贸易,扩大容易赚取高额利润的海带、海鱼等物品的贸易规模。同时他也认为应该听从明朝人的“开矿”建议,可以在咸镜道端川等地试掘银矿。不过李德馨依然强调“言利之事,非君子所取”,他所提出的建议只是面对国用困乏时的权宜之策。

尽管柳梦寅等人的改革方案切中时弊,但进入十七世纪后,朝鲜接连遭遇丁卯之役(一六二七)、丙子之役(一六三六)等数场战乱,并不具备推动商业快速发展的条件。待清朝入关,与清朝的关系及朝鲜本身的政局趋向稳定后,朝鲜的商业与对外贸易才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到了十七世纪中晚期,由于清朝执行海禁政策,清朝与日本间缺乏直接贸易渠道,朝鲜便借此成为清朝与日本之间的贸易中介。当时朝鲜人把从清朝购入的生丝与本国土产的人参等在东莱倭馆卖给日本人,再从日本人处获得白银等物。李瀷(一六八一至一七六三)在《星湖僿说·生财》中细致描述道:“南与倭人互市。国有公贸,私有私易。

本文刊登于《读书》2024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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