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2500年前的辩论
作者 李正
发表于 2024年7月
子产在重压之下,毅然决然地选择向社会公开法律条文。(张雅云 / 绘)

法律的公开透明,在如今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在中国5000年文明史中,前2500年,法律都是密而不发的,直到公元前536年的一次重大改革后,中国才有了公开的成文法。这次改革,史书称之为“子产铸刑书”。

子产,春秋时期郑国的贵族,是主管一国司法的高级官员。所谓“铸刑书”,就是将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铸刻在青铜鼎上,向全社会公开。

我们现在看子产铸刑书的做法,也没什么特别,但在当年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同时,子产本人也承担着巨大的压力。

在子产铸刑书前,中国自夏商西周以降,千百年来实行的都是“秘密法”。所谓“秘密法”,就是法律内容只让贵族知道,不让百姓知道。于是,每当百姓违法时,贵族便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随意进行判决。毕竟百姓不清楚法律条文,也就谈不到判决的公正与否。

因此,在“秘密法”时代,贵族们生活得非常惬意。那么,当同样身为贵族的子产决定铸刑书以公布法律,打破这种惬意生活時,很快就招来了贵族们的批评。像晋国大夫贵族叔向,就专门写信批评了子产。他在书信里说,本来认为子产是一个仁爱君子,对子产抱有很大希望,但“铸刑书”让自己这种希望完全破灭了,并给出了3点理由。

作为一个政治家,子产敏锐地意识到危机的来临,在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他的思维无疑走在了前列。

本文刊登于《环球人物》2024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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