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实行新的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最主要的财政资源,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管理,是提高单位效益、降低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
新会计制度的建立,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质量得到了很大提高。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生产要素,关系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但是,当前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管理不规范、价值评价不科学等问题比较突出,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许多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只是简单地进行购买,对日常管理不够重视,造成库存资产配置效率低下、验收质量不达标、规格差异较大、没有定期清查盘点、缺少定期维护等问题,极大地削弱了其利用价值。例如台账系统、卡片系统等会计处理制度不够健全,有的单位仅设有总账,未设明细账,造成账实不符。一些单位对购买的固定资产采取包销法,按总金额进行会计核算。一些单位不顾国家法规,一些小金额的固定资产不入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二)固定资产管理程序不清晰,资产购置缺乏明确规划
一些单位在购置、变卖、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时,会出现暗箱操作的情况,例如,把非经营性质的固定资产投资到经营中,将单位的店面、房屋、食堂等对外出租、承包,通过无竞争的方式,以较低的价格转给个人获利。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市场调查,也没有进行招投标,不重视费用管理,导致资产的浪费。监管制度不完善,没有遵循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政府购买方式。
(三)会计核算规范性不强,固定资产价值判断公允性缺失
新的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实行“实提折旧”,即以市价法体现其价值,使之更加客观、明了。然而,一些单位执行中忽略了市场周转率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常常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就发生了损耗,难以体现在使用中固定资产真正价值的变动,对固定资产的估价缺乏公允性。例如,有些固定资产受到了新产品的冲击,其价值会大幅度下降,就不能体现出真实的留存价值。另外,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面不够严格,记账不够准确,账外资产的数额大,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约束制度,导致一些固定资产流失。例如,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将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账户,而在成本账户中扣除,或是将无偿转入或捐赠的固定资产不做会计处理。此外,对已处置的资产,例如已拆除的房屋、报废的设备、销售的固定资产等,会计人员没有予以核销,形成了虚假账目。
(四)财务信息系统与资产管理机制不贴合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都具有价值高、数量大、种类多、使用范圍分散等特点,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急需信息系统支持,加快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