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新规
作者 谢玮
发表于 2024年7月

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会议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制定出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释放了哪些信号?

以强化问责促进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险问责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敢于较真碰硬,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金融监管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金融领域树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是为了补齐监管短板,确保在金融风险发生后有明确的追责机制,强化事后监管。同时,通过明确责任,也有助于实现事前监管,厘清权责边界,预防风险的发生。“问责规定可以提高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通过强化责任追究,促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更加谨慎。”

“这些表述强调了监管机构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决心和态度。”田利辉说,“敢于较真碰硬”意味着监管机构将坚持原则,不回避困难和挑战,直面问题。 “敢管敢严、真管真严”表明监管机构将严格执行监管规则,对违规行为采取严厉措施,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则是向市场参与者明确表示,任何失职行为都将受到追责,且追责将严格、公正。

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4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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