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湘军中一个“不得不说”的人
作者 刘绪义
发表于 2024年7月

晚清知县是清朝地方吏治中的一个很独特的群体。作为清朝政治体制的“神经末梢”,“州县官贤,则民先受其利;州县官不肖,则民先受其害”(雍正谕旨)。知县居官优劣直接关系政权基础、天下兴亡。一方面,他们独揽地方大权,是“一线指挥部”;另一方面,他们一旦出了问题就再找不到别的“背锅侠”。晚清知县群体的来源混乱,素质能力更是参差不齐。“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用在知县身上也差不到哪里去。晚清知县腐败更为普遍,“贫困县,年得数千金;富裕县,多则至十万”。以晚清湖南为例,据《湖南省志·大事记》载,仅咸丰元年(1851)七月间,即查处知县六名:善化知县易学超、巴陵知县王逢吉、平江知县张宗世等“吞蚀赈银,重用蠹役”被参,溆浦知县薛超文因“浮收银粮、勒帮采买”暂行革职,湘阴知县刘松岭、署绥宁知县范邦等“玩视军饷”交刑部议处。十月廿六日,又有江华知县刘兴桓、安仁知县王化成等被查处。在这种普遍腐败的风气中,好知县更难当,想要更好的前程更不容易。因而,也有一批知县宁可舍弃现官不做,转而投身军旅,成为一个级阶更低的营官,浴血沙场。曾国藩草创湘军时,其水师、陆师营官及后勤部门中就有六名知县,包括湘乡知县朱孙诒、平江知县林源恩、广西候补同知禇汝航、广西知县夏銮、耒阳知县陈鉴源和善化知县李瀚章。

湘乡好县令

要了解湘军,首先得了解湘乡知县朱孙诒(也写作“贻”)这个人。

朱孙诒(1807—1879),字石翘(樵),江西清江人。入赀由刑部主事改湖南宁乡、长沙知县。道光三十年(1850)十月知湘乡,咸丰三年(1853)五月解湘乡县事。

“入赀”的意思是通过捐纳钱财取得官爵功名,即“买官”。这一做法在清朝是符合规定的,乾隆朝时甚至明码标价。可见,朱孙诒并不是科举正途出身,道光三十年,湘乡县缺一知县,时任湖南巡抚骆秉章希望派一得力之人履职湘乡,但是“遍计群吏,罕有能胜任者”,一般人还视为畏途。骆秉章点了十多个人,他们都无一例外推辞不往。这时,他才想到卸任长沙知县月余的朱孙诒。朱孙诒没有犹豫,旋即赴任。

时居湘乡乡下的曾国荃发现,朱孙诒到任一年之间,兴利除弊,彰善瘅恶,事事能快人心意,真心为国家出力,真心爱民如子。曾国荃甚至发出这样的感叹:“天下州县皆如此,三代之治,可复见于今日矣。现在湖以南为民父母者,实称第一。”

朱孙诒这个湘乡县令不仅获得了当地乡绅的好评,曾国荃等人在给曾国藩的信中也多次称赞他:“朱石翘明府初政甚好,自是我邑之福。余下次当写信与之。霞仙(即劉蓉)得县首,亦见其犹能拔取真士。”不久,曾国藩在家信中又写道:“朱石樵为官竟如此之好,实可佩服!”曾国藩对朱孙诒的好印象主要来自曾国荃的称赞,他还表示要给朱孙诒写信。正如清代曾任知县的何耿绳所说:“凡绅士为一方领袖,官之毁誉多以若辈为转移。”朱孙诒能够获得在京湘籍高官的青睐,正是由于地方士绅的赞许,其命运也随之发生改变。

朱孙诒确实是一个干练的知县。刚调任湘乡知县,就碰上一个群体性事件——上千乡民因为钱漕的问题聚集,包围了县署。朱孙诒平息事态后,召集诸绅商议,提出“防患未然,古之善教”,考虑到官军布守要冲不能周遍,“团练乡兵,差足卫闾阎”,首次提出办团练。这一倡议得到王錱的响应。王錱乃罗泽南之弟子。咸丰元年(1851)七月,湘乡境内五都会匪一时骤起,县令朱孙诒遣刘蓉、康景晖号召团练,亲往捕治,颇有成效。

本文刊登于《书屋》2024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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