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小说家
作者 张素玫
发表于 2024年8月

简·奥斯丁(Jane Austen,1775-1817)写作小说的时代,正处于小说文体不断演变,女性与小说的关联性愈发紧密,同时英国的印刷出版业蓬勃发展的时期。小说文体在此时的兴起及其自由特性,为女性创造了新的职业机遇。这一时期逐步形成的由现代出版工业和出版商业主导下的文学社会场域,使文学的流程化生产以及文学作品产生的社会影响力都大大提升,小说写作成为能获取经济回报和社会名望的双重收益之事,从而又吸引了更多女性参与其中。这样的社会语境和媒介文化空间,是奥斯丁作为一位女性小说作家得以成功的关键。

以女性为主导的小说写作

当奥斯丁家的男孩子们各自追逐事业、奔赴远大前程时,家里的两个女孩,简和卡桑德拉,却被局限在家庭琐事,以及与邻里之间的有限社会交往中,既没有工作机会,也几乎没有获得收入的机会,只能待在家里,等待缔结适合的婚姻。最终,未能出嫁的姐妹俩,只能依靠父亲生活,一年仅有父亲给的二十镑零用钱。在父亲去世后,简的经济状况更为窘迫,不得不靠兄弟接济。这既是二十余歲的简·奥斯丁的生活处境,也是十八世纪至十九世纪初的女性社会境况。

对于当时许多出身并不富裕,没有自己的财产,也没有可以继承遗产的指望的年轻女性来说,选择一个有财产的婚姻伴侣,通过婚姻来获得经济保障,是一种生存需要。她们能获得的有偿就业机会非常有限。像简·奥斯丁这样有教养、受过良好教育的单身女性,大概率只能去做家庭教师。对于这一职业,奥斯丁是不屑一顾的。《爱玛》中做家庭教师的简·费尔法克斯小姐,含蓄地将自己作为家庭教师的命运,与奴隶或妓女的命运进行了比较,这自然也是简·奥斯丁本人的看法。所以,婚姻就成了贫穷又待嫁的年轻女性竭力要达到的目的。奥斯丁清醒地看到这一点,她接受了当时女性依赖于男性生存这一不可逃避的社会事实,在作品中描写了不少年轻女性施展各种技巧,谋划引诱男性上钩的好戏,如《诺桑觉寺》中的伊莎贝拉·索普小姐、《理智与情感》里的斯蒂尔小姐,但简·奥斯丁还是忍不住在她的写作中对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婚姻问题表达了自己的感受,为女性处境鸣不平,如《爱玛》中的贝茨小姐的可怜境遇,《劝导》中艰难度日的史密斯太太。这大概也是简·奥斯丁因自己未婚独身又没有财产的可悲困境而生出的忧虑。

十八世纪,小说这一独特的文学体裁的出现,为像奥斯丁一样的女性创造了一种新的职业—一种以写作谋生的方式。它是受家庭桎梏的女性在家能从事的为数不多的赚钱的职业。这使女性与正逐步兴盛的出版工业建立起联系,女性通过出售自己的作品,获取经济回报,从而有了“职业作家”这一新的身份(也很有可能那时绝大多数女性作家都是为了赚钱而写作的)。作为一种新出现的文体,小说包罗万象的特性,使它迅速超越了其他文学形式,成为大众流行文体。同时,不同于从希腊文化与拉丁文化继承的写作体裁(史诗、田园诗、悲剧和喜剧等),小说的生产不需要受过古典教育,当时即使是来自有产阶级的女性也很少受过古典教育,因此对女性来说,这一文体具备其他文体所不具有的可行性。

与此同时,到了十八世纪,欧洲女性的文化水平普遍提升,识字率提高。工业的发展也让女性,尤其是中产阶级女性的生活越来越悠闲安逸,有了大量闲暇时间用来阅读,所以十八世纪小说的读者也以女性为主。小说,成为唯一一种女性可以由始至终参与的文学形式。然而也正因为此,小说长期处于较低的文学地位,被视为一种文化水平和阅读能力较低的人才会去阅读的作品。到了十八世纪下半叶,尽管大量小说问世,人们购买、租借和阅读的小说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小说的地位却没有明显提高。简·奥斯丁在写于一七九八年至一七九九年的《诺桑觉寺》中,就对当时人们轻视小说的社会风气进行了愤懑的描述:

他们用鄙夷的口吻一味指责,以达到贬低创作成果的目的……尽管我们的作品比起任何一个文人的作品来,包含了更加广泛和更加真挚的乐趣,但是没有哪一个种类的作品受到过这么多的攻击。或是出于傲慢,或是出于无知,或是出于时髦,我们的敌人与我们的读者一样的多……似乎几乎普遍有一个愿望,要诋毁小说家的能力,低估小说家的劳动,并且轻视其创作成果,而这些作品体现的仅仅是精神、才智与趣味罢了。(金绍禹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

不过,也正因为小说的“低品质”文化地位,“自尊心强的男作家不愿意认真地从事这种写作,而把这个领域留给最大胆最有天才的姐妹们去进行竞争。她们发挥才能的其他机会很少,而且除了结婚以外,几乎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挣得收入或补充收入”(安妮特·T. 鲁宾斯坦《从莎士比亚到奥斯丁》,陈安全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小说由此成为女性所主导的文学体裁。在整个十八世纪,小说领域都由女性作家主宰。后期尤为明显,“实际上,十八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的英国小说几乎完全为妇女所垄断”(同上)。在这一时期,女性作家发展了一系列的小说类型,其中两条主线是“哥特式小说”和“感伤小说”,前者的代表人物为安·拉德克里夫(Ann Radcliffe,1764-1823),而拥有最多读者的感伤小说作家则是范妮·伯尼(Fanny Burney,1752-1840)。范妮·伯尼的感伤小说,如《埃维莉娜》(1778)、《塞西莉亚》(1782)、《卡米拉》(1796)等,都对奥斯丁的小说写作起到了重要的先导作用。

以这两种类型为代表的女性小说创作,都流露出显著的女性情感倾向,“都将女性(通常是年轻女性)的私人思想和情感与男性权力的公共世界进行了对比”(Jane Austen,by Robert P. Irvine,2005)。马文·马德里克在他的《简·奥斯丁:作为辩护和发现手段的讽刺》(Jane Austen: Irony as Defense and Discovery,1968)一书中,对此现象做了分析,他指出,十八世纪后期的中产阶级女性生活在一个充满男性占有和控制的社会里,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政治和经济见解,没有权势,但是通过阅读和写作小说,她们感到自己也有了占有权和控制权。所以,绝大部分哥特式小说和感伤小说都“漠视男人的财产世界及其基本道德和谨小慎微,只把它们当作性别和感情的讨厌障碍”(安妮特·T. 鲁宾斯坦《从莎士比亚到奥斯丁》)。小说的阅读和写作,为当时的女性提供了一个对抗男权社会、进入社会公共道德批判的方式,这也显现了女性在漫长的十八世纪英国社会文化中的地位变化。

本文刊登于《书城》2024年8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