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九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美国俄亥俄大学国际事务系,纽约石溪大学信息管理系,硕士学位。出版有小说《挫指柔》《卡达菲魔箱》,散文集《纽约第三只眼》等二十余部。作品获百花文学奖、三毛散文奖等。曾任海外华文作家笔会会长、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长等职。
偶尔谈及写作体会时,往往形容自己是“第三只眼”,以第三者角度观察海内外文化现象。或者像清教徒,没太多功利追求,只因有话想说有感而发,才义无反顾写下去。不过也有人问,为什么非用中文表达?
对呀,为什么呢?
一
三十多年前来美留学,一个主观愿望就是把英语说好,越好越好,天真地以为只要英语过关表达绝不是问题。为此我竭尽全力,听力室的“牢底”险些被我坐穿,因為国内学的英语这边没人懂,只有把听力提高才能改进发音,否则净闹笑话。那天女老师带我们留学生看电影《侏罗纪公园》,恐龙这个词Dinosaurs我觉得眼生,就按读音规则,第二音节重读,“歹拿扫斯”。话音未落女老师笑得前仰后合,什么“歹拿扫斯”,是“呆呢扫斯”!她一笑别人也笑,把我臊得……还有一次刚出公寓门遇到查理教授,他招呼我,你住在这儿?我觉得听懂了,连忙把地址告诉他,请他来玩。公寓是Apartment,我突然想起另一个词Suite(套房),发音是“似卫特”,如果说“似卫特”也能懂,结果我把Suite与Suit(西装)搞混,后者发音是“素特”,我说我住在“素特”里。查理教授满脸狐疑,你确定住“素特”里?确定确定,我的“素特”欢迎您。
时间长了英语能力自然有所改善,听课考试做论文没太大问题,感觉越来越自如。我跟荷兰来的马克住一屋,他爸是海牙法庭的法官,他讲英语口音很重,但词汇量大,连马路用语都知道,给我不少启发。荷兰人善饮,一到周末我们就去酒吧喝酒,跟周围人插科打诨,原来美国人也讲黄段子,口味重得无法形容。不过我也帮过马克,那天他在买二手车,马上要付款,我正好路过说等一下。打开化油器一看,很多黑色积碳,马上判断是某气缸的油环磨损,严重烧机油。我耐心解释,服得他手舞足蹈,说走,咱喝酒去!
后来马克买了辆1979年出厂的沃尔沃,他还是喜欢欧洲车。我们四处兜风,到湖边裸泳,去阿巴拉契亚山里会私酒贩子,跟农场主的女儿学骑马,这小丫头恶搞我,她给马克的马有鞍子,我的没有,说这样更舒服。我哪懂,看她一掐就出水儿的样子毫不怀疑。结果不一会儿屁股就被磨破,汗水一浸痛得我哟,泡洋妞儿千万不能以貌取人!
不久马克交了女友,我也有门,英语交流突破校园局限,进入生动的生活,表达也随之丰富起来,甚至俗文俚语和所谓脏话都春风扑面,再矜持的女人也难免本色呈现。我被人家带起节奏,扑朔迷离得有些不真实,像看翻译片,看到一半自己进去演,台词不熟疲于应对。比如周末烤肉,知道BBQ是烤肉,真烤起来一大堆细节,工具,香料,火候,特别是那些五花八门的香料,中国的草药西方的香料,香料是西方人的命,为此不惜发动“香料战争”,从马六甲打到澳门,如不亲身感受是很难察觉的。还有对力量的推崇无处不在,我们把钥匙锁在屋里,邻居路过说小事一桩,转身一把将大门撞开,锁也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