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的建立
作者 刘本旺
发表于 2024年8月

1951年7月遵照毛主席、周总理的指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了中央文史研究馆,对老年知识分子影响很好。1952年8月27日至9月22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苏联,其间,政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代理总理职务。1952年9月5日邓小平代总理主持政务院第一百四十九次政务会议,讨论在全国设置文史研究馆的问题。邓小平代总理指示:这个决定不准备公布。馆员的标准也很难统一,文化水平高的地区,馆员条件就高,文化水平低的地区,馆员条件就低。规定的各地区的名额,就是馆员的标准。章乃器委员提出,有人有专长,雕刻很好,但不是文人,是否可以包括在内。邓小平同志说,也可以包括进去。

山西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成立的依据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设置文史研究馆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

为了贯彻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中所说“失业知识分子中还有一批具有相当学识,在地方上具有相当声望的人士,但年老体弱,不能担任辛劳工作者,应采取适当办法,吸收他们参加适当工作,予以照顾”的精神,对于全国此类年老失业的知识分子,应设置适当机构,以解决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问题。中央人民政府自1951年7月在政务院领导下成立了文史研究馆,吸收了不少夙有声望的文人耆宿,华东、中南某些地区也设有类似的组织,在这些地方,就有一部分年老贫困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得到了解决。现在估计全国各省、市还有不少此类老年失业的知识分子需要照顾,因此作如下决定:

一、全国各省及中央或大行政区的直属市均设置文史研究馆(大区、专、县及省属市不必设立)。如某些省、市原已成立类似机构的,必要时可更换名称,不必重复设立,某些省、市无设立此项机构必要者,亦不必设立。

二、馆员标准: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上,有相当学识并有相当声望,且生活困难者。

三、馆员名额按照具体情况大体定为:华东1000名,中南800名,西南600名,华北600名,东北300名,西北300名。各省、市的名额,由各大行政区自行掌握。

四、文史研究馆,设馆长一人,副馆长若干人掌理馆务。

五、省、市文史研究馆的馆长、副馆长及馆员,由省人民政府主席,市人民政府市长聘任之,馆员可继续延聘。

六、对馆员的工作,应照顾其精力条件,馆员得自由进行研究。散在各县的馆员,不必到馆工作,得用通讯方法进行工作。

七、馆员薪资标准:每人每月暂定由30万元至100万元,馆员医药丧葬等费亦应适当照顾。

八、省、市文史研究馆直接隶属于省、市人民政府。中央、省、市文史研究馆之间无领导与隶属关系。

九、省、市文史研究馆的筹设,馆员资格与工作计划的审核均由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负责。

根据毛主席、周总理的倡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设置文史研究馆的决定》,山西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以下简称“山西省文史研究馆”)于1953年1月16日建立。

我在山西省档案馆查阅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办公厅下达的《关于给我省分配馆员名额九十名的通知》,一份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递交的《关于成立文史研究馆的报告》。

本文刊登于《文史月刊》2024年8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