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隐形之手
作者 李丽
发表于 2024年9月

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其核心在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地区间的互补与合作,以此推动经济整体提升。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这一策略日渐凸显其重要性,它不仅有助于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更能增强国家整体的经济效率和竞争力。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经济法问题成为阻碍区域协调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从经济法的视角深入探讨区域协调发展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并尝试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经济法问题

地区间法律政策的协调问题。在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地区间法律政策的协调问题尤为突出。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区域在经济、文化传统及习俗上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在制定与实施法律政策时往往具有独特性和特殊考量。例如,某些地区为吸引投资可能会实施税收优惠,而其他地区则可能因财政压力而提高税收。此外,不同区域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等方面存在差异,这给企业跨地区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挑战。

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的完善问题。市场准入机制的完善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石,然而目前该机制仍存在缺陷。某些地区为保护地方工业和劳动力市场,可能会采取非公开的官方措施和市场壁垒,如对异地企业设置更高的市场准入门槛,或为本地企业在项目审批和财政补贴方面提供优惠。这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也阻碍了区域合作的进程。另外,市场退出机制的不足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某些地区,由于政府干预或法律执行不力,导致一些经营不善或已无生存能力的“僵尸企业”难以及时退出市场,这些企业占用了大量公共资源,包括土地、金融资本和劳动力等,显著影响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宏观经济的效果。

公平竞争环境的构建问题。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对区域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合理的市场行为常受干扰,诸如价格欺诈、虚假广告、贿赂等非法商业手段,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和商业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本文刊登于《中国商人》2024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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