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浪潮下劳动法律关系的演变与重塑
作者 李敏言
发表于 2024年9月

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得如今的工作方式变得趋于多样化,并对就业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此背景下,劳动法的客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劳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目标均发生了一定变化。由此,劳动管理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需综合考虑多重因素。鉴于时代的快速发展,诸多劳动关系问题缺乏有效的法律参照,或相关法律条款稀缺且界定模糊,这导致了实际问题的解决途径受限,诸多纷争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和化解。

互联网环境下劳动关系的特征

灵活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成为新趋势。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设备的普及,平台经济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其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工业社会大相径庭。在此背景下,企业平台员工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变,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的灵活化,这使得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日渐模糊,不仅有利于缩短工作时间,还为员工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提供了更多选择。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已开始实施混合办公模式:除公司特别规定工作日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在岗外,在其他工作日,技术工人可选择每周远程办公一至两天,且远程办公不受地点限制。

劳动报酬支付形式趋于多样化。传统劳动关系中,薪酬结构通常包含底薪和其他薪酬,其中,底薪又进一步分为小时工时和兼职替补工时,薪酬周期一般以月为单位确定。然而网约工的薪酬往往是浮动的,且支付方式不再局限于按月或按年的全额支付,而是采用现金或转账等多种形式。

用工关系亦呈现复杂化趋势。传统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公司+个人”的模式,而在网络环境中,平台公司与工人之间不再维持单一的劳动关系。网络形式的灵活性虽为平台企业和员工带来诸多益处,但其复杂性也为劳动关系的评估带来了新的挑战。

“互联网+”模式下的劳动关系认定

我国采用标准化方式界定企业间劳动关系,以确定劳动条件。委员会和仲裁庭在评估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通常遵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要求,包括考察雇主是否为员工建立了劳动力市场机制,确保员工遵守标准化程序规则,以及员工是否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管理并享有与雇主同工同酬的待遇。

本文刊登于《中国商人》2024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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