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手”
目前能见到的“手”,最早的字形出现在金文当中,描画的是伸出五根手指的手的形状。到了小篆,手指的形状基本还在。后来,由隶书再到楷书,原本表示手指的弯曲笔画变成了横笔,就看不出手的样子了。
“手”从一开始就指手,即腕以下能拿东西、能做事的部分。许慎《说文解字》:“手,拳也。”清代段玉裁注释:“今人舒之为手,卷之为拳。其实一也。”也就是说,伸开来是“手”,握起来是“拳”,“手”和“拳”是一回事。《诗经·邶风·击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让我握住你的手,和你一起生死与共。这句话原本讲的是同生死、共患难的战友情,现在常常被人们用作“白头到老”的爱情誓言。
“手”也可以表示某些形状或作用与手类似的事物。《楚辞·天问》中有“鳌戴山抃”一句,东汉王逸注:“击手曰抃。”将鳌的前肢叫“手”。此外,一些动物伸出的感触器官也叫做“手”,比如章鱼的“触手”;某些代替手工作的机械也叫“手”,比如“扳手、机械手”等。
人用手可以做很多动作,“手”自然就发展出表示行为动作方面的意思。首先,手能持物,所以,“手”能表示“拿着、执持”的意思。《逸周书·克殷》:“武王乃手太白以麾诸侯,诸侯毕拜,遂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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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月读》2024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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